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投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的稳定和国际收支的平衡,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据相关条例和办法,制定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并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暂行规定共七章三十四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包括托管人管理、投资额度管理、账户管理、汇兑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对此申银万国认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的步伐,并未因各种杂音而放慢脚步。今天各大证券媒体均以显著的位子刊登了国家外汇局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此规定的出台,说明QFII已进入实质启动阶段。沪深两地股市在经历了连续下跌以后,市场中对中国股市持怀疑、丧失信心的言论接踵而至,有些偏激的投资者甚至重言“永不涉足股市”。其实,投资者应该树立起对中国股市的信心,这并不是随口说说的,是有根有据的,当前的政策面与基本面都显示出明确的向好信号,特别是新当选的中共总书记在首次与媒体见面会上明确表态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这些信号将对中国股市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QFII的逐步实施,在为中国股市引入更多的资金的同时,也将为中国股市注入新的活力,塑造新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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