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形式
回报方式
价格计算方式
冠名(剧场或栏目)
1.剧前(栏目前)10秒总片头(专为冠名企业设计)
2.剧前(栏目前)给予15秒广告一次
3. 剧前(栏目前) 出现5秒提示性标版“***剧场(栏目)由***企业(或产品)特约播映”
4.剧中(栏目中)出现10分钟角标(角标形式必须符合我台要求)
5.赠送本频道非黄金时间与冠名集(期)数相等次数的15秒广告
(5秒×2+15秒)×集(期)数
角标
节目中,屏幕右下角出现企业/产品角标(角标大小不得超过我台要求)。
每分钟角标价格按剧中或相应栏目中5秒广告价格执行
片尾叠加画面
片尾字幕播放的同时,在字幕画面上播放停留5秒的企业或产品LOGO(无声),占整个屏幕的3/4左右。
按剧前5秒价格的50%执行
特约播映
1.在剧前(或栏目前)播出结合企业产品形象的5秒提示标版“本剧(或栏目)由***特约播映”
2.剧前(或栏目前)播出15秒(或30秒)广告一次
在剧前(或栏目前)15秒(或30秒)广告价格的基础上加收20%
备注:广告提示版、新片预告套播等其他广告形式,具体价格及优惠政策视客户要求另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