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频
道
|
价
格
|
天津卫视
|
2000元/分钟
|
天津一套、天津二套
|
1500元/分钟
|
天津三套、天津四套、天津五套、天津六套
|
800元/分钟
|
1.
二类广告允许播出时段为23:00至转天17:30(不包括11:30—13:00);
2.
具体段位以各频道节目框架为准;
3.
广告长度最短为一分钟,长度超过一分钟的广告,以一分钟价格为基础进行累加计算。
|
类别
|
成品带
上字幕
|
成品带
剪辑修改
|
非线性
编辑
|
单项配音
|
二类广告拍摄、编辑
|
创意广告
|
单位
|
100字以内
|
3个小时以内
|
3个小时以内
|
条
|
每分钟
|
条(磁带)
|
条(胶片)
|
价格
|
100元
|
300元
|
700元
|
50元(本部播音员)
|
1000元
|
40000元以上
|
60000元以上
|
注:1. 超过规定单位的以原单位价格为基础累加计算;
2. 所有制作使用设备限于广告部现有设备,有特殊制作要求的,制作费另议。
|
此价格从2004年7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执行 |
广告刊例
一、凡在本台播出的各类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天津市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广告,本台有权修改或拒播。
二、广告客户及广告代理公司在本台播放的广告必须手续齐全,一律实行先交款后播出的原则。
三、已经安排播出的广告,客户如需修改或停播,须提前三天办理文字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由客户承担。
四、凡广告播出指定正一或倒一位置的,一律加收20%的播出费;凡指定正二或倒二位置的,一律加收10%的播出费。
五、本台节目如有特殊变化,我台将事先通知客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广告错播、漏播现象发生,我台将以补播形式给予补偿,不承担其他责任。
六、凡在本台播出的各类广告,以本手册刊出的播出时间为基础,提前或错后30分钟播出视为正常;因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出现正常时段广告随节目提前或顺延播出的情况,亦视为正常,不予补偿。
七、广告播出与否,请以本台广告部开具的《广告播放证明》为准。
八、本价格表的最终解释权归天津电视台所有。
银行户头:天津电视台广告部
开户行:天津市工商银行西康路支行
帐号:0302011209014188508
|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TV 邮编:300074
传真:(022)23539290 23537272
电话:(022)23539283 23510959
23330820 23539286
23532746 23344202
23525027 235392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