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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霸王条款


  关键词:什么是霸王条款

  主持人:新闻标点,标点新闻。霸王条款是一个近几年来被广泛熟知的新名词,好多老百姓平时日常生活中都遇到霸王条款!为什么呢?

  [播放短片]

  主持人:好,大家好!这里是新闻标点,我是尹畅。霸王条款是一个近几年来被广泛熟知的新名词,刚刚短片中提到霸王条款是近几年来被广大消费者慢慢熟知的一个新名词,这个词听起来既有愤怒,同时也包含着无奈,它代有极其强烈的感情色彩,大家在日上生活中也遇到过霸王条款那具体解读霸王条款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如果遇到霸王条款怎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天请来几位嘉宾和大家一起探讨这个问题。好,首先跟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天津市消费者协会陆华中,欢迎您陆会长。再来介绍这一位,华盛理律师事务所的魏涛,魏律师欢迎您。

  魏涛主持人好,观众们好!

  主持人:最后介绍的是这一位是普通的参与观众陈宇,欢迎你!其实日常生活中这种例子特别多,比如在外面吃饭或购物时看到一些提示语,售出商品概不退换,打折商品概不三包,高档商品请勿触摸,入住本店物品丢失概不负责,等等。不知道大家看到这样的标识多不多?

  陈宇:太多了。

  主持人:那当时是什么心情啊?

  陈宇:肯定是不舒服啊。像这种情况下,我试过一次自带酒水,他那有在我们这用餐不能自带酒水,我说我看到有规定你不能这样做,今天我必须要在这吃饭,我还要自带酒水,你要是做不了主,你把能做主的叫来。我要在这吃,我还要开开心心的吃,我还就不走。

  主持人:结果怎么样?

  陈宇:结果也在那吃。

  主持人: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陈宇:大概是去年差不多这个时候。

  主持人:我听说路秘书长也有同等的遭遇,结果还让人给撵出来了。

  路华忠:有一次去饭店吃饭,有一些外地的一些……国外亲友回来带着一些自己的酒,经营人员说不能自带酒水。我说你的不得自带酒水依据是什么?我们本店定的。我说我们的经营者首先做到一条是依法经营。

  主持人:您还跟他理论。

  路华忠:是,也是一个宣传过程。既然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也是要依法做出这样的规定,做出这样的警示。你这种告诉消费者不许自带酒水,是依据什么法律?如果没有的话,你这样单方做出,就限制了我本身的选择权,因为我到这个店里来,消费者的选择权大家都已经耳熟能详的一些东西,那我到这来,那么我到这来就得选择这个商场这个饭店的酒水吗?这个不成立。

  主持人:结果他听懂了吗?

  路华忠:他还没有懂这个。

  主持人:那这个怎么办的那?

  路华忠:那么我就说了,你考虑一下这个事情,他说要不你另外选择一下,我说我就选择了你这个饭店。我有权选择你这个饭店,我也有权选择接不接受你提供的酒水啊。最后他说还是没有道理可讲。我说你要依法经营。如果没有道理可讲,本店做出这样规定,或本人做出这样规定,无法可依的。无法可依的,得不到法律支持,或我本人认可的,或其他消费者认可的。他也提到了其他消费者这样办行不行那?我说其他消费者也应当有这样的权利啊。这从逻辑上,于情于理于法上都是没有道理的,靠不住的。我觉得这是我们应该唤起广大消费者,唤起对霸王条款的认识。

  主持人:像您属于消协的秘书长,您肯定对这些条条框框都非常的清楚。我好像看过一份调查,被调查者当中有97%的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霸王条款,但是最后通过各种方式甚至诉诸法律,最后有效的,拿到赔偿的只有百分之零点几的,就是说明,遇到情况的多,投诉的少,最后赢的,胜算的更少。

  路华忠:对,你说的非常对。霸王条款侵害的不是个体的、特殊的,而是面向全社会,面向不特定多数的消费者。所以霸王条款有一定的稳定性,带有普遍性的侵害,那么遇到这些事情那,我们身边的消费者,我们身边的人和事,可以说不胜枚举。那么遇到这些事呢,一个是认知能力比较弱。

  主持人:也就是他们不知道遇到的是霸王条款。你有没有这种情况,就觉得是心甘情愿的领受了。就觉得这不是霸王条款。

  陈宇:我到不是。我最大的一个原因在于嫌麻烦。

  主持人:哦,那您是那个后者。

  陈宇:我当时能解决的我一定当时解决。

  主持人:那我想律师一定是什么都能辨别出来了。有一双慧眼。

  魏涛:我们呢有时候也是依法维权,有时候呢,也是采取一些私立救济,自卫的方法。你比如说这个协议你觉得是霸王条款,你可以不签,我也不需要与你协商,我也不需要诉诸法律。老百姓吗,惹不起躲得起。

  主持人:那您是不是也同意刚才路秘书长刚才讲得这种现象,确实有很多的消费者,因为这个霸王条款这个现象太普遍了,以至于有很多人就把它心甘情愿的就接受了。觉得这可能不是霸王条款,这可能就是一个行规,大家都司空见惯了。

  魏涛:是,常见不怪。免语权力至上,所以被权力遗忘。

  主持人:其怪自败了。

  [短片]

  主持人:那么我们刚刚看到这个短片中出现的霸王条款,那您觉得怎么才能提高他们的意识。

  路华忠:所以我觉得我们今天在这儿做这个节目是非常必要的。首先让广大消费者识别什么是霸王条款,单面儿合同。那么提高它的识别能力之后,认知这个霸王条款之后,所以他才能够提高自己依法维权的能力。那么我们点评霸王条款,也是给消费者一双慧眼,启发消费者一颗睿智的心,提高消费者依法护权的能力。所以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对一些个,普遍性的霸王条款进行点评,进行抨击,达到有效处理得这么一个目的。

  主持人:我们这一阶段先聊到这儿,插一段广告,广告回来之后接着聊。

  关键词:霸王条款前不能沉默

  主持人:我想日常生活中大家都遇到过霸王条款这种现象,但是具体解读什么是霸王条款呢。我想问一下,您平时遇到印象比较深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魏涛:我今天来这之前哪,就遇到一件事。

  主持人:哦,是吗?

  魏涛:唉,我存的这个银行的一个“一卡通”,我存之前呢,在服务手册上并没有说过取一次钱收一次手续费,可是呢,今天我就发现收了两次手续费。

  主持人:重复的收手续费。

  魏涛:唉,对,像这样的就是霸王条款。

  主持人:那您是律师,您能够判断出这是霸王条款,是吧?

  魏涛:对对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判断。

  主持人:陈宇呢?

  陈宇:我碰到的比较多。有一次去广州,坐飞机走,我早晨很早,八点多一点的飞机,我起的很早,七点多我赶到机场。我到了之后呢发现有一个黑板,告诉我,这个航班取消了,由于飞机调配原因这个航班取消了。我当时非常不解,然后我到服务台交涉这个,问为什么将这个取消了?他们告诉我:“这不是我们的事。”那怎么办呢?怎么解决呢?我说你得给我一个办法解决。他说给你们这个航班的人调到从北京出发的,下午一点多的一班飞机。我说这不可能,我必须今天上午到,我说这个事你不能这样做。你没有任何预先的通知,什么都没有,我早晨我买了机票,我到点来了,我也没有耽误,结果一看飞机没了!

  主持人:最后您怎么办呢?是服从安排还是?

  陈宇:最后我跟他讲,我不可能服从你的安排。跟着你的大巴,我免费大巴,跟我没有关系。因为我买的不是大巴的票。我买的是从天津走的飞机票。我跟他讲另外一个公司在他之后40分钟有一个航班,我说您联系那个。我还可以将就。否则下午那班飞机我绝对不坐。你退票我也不干。

  主持人:您认为这是遇到了霸王条款。

  陈宇:对啊!这种情况很多呀,这个是比较大的一件事。刚好前两天有一个朋友到日本回来,然后呢他到天津,我们见了个面,我送他走。我也是,他也是去上海坐一个飞机,我把他送到机场没进去,说您慢走啊,他就进去了。我就开车走了!结果没出机场路呢,电话就过来了!说航班取消了!又碰到同样的问题,这种事。

  主持人:关于交通霸王条款投诉也挺多的!我想问二位一下,刚才陈于谈到的这个现象是霸王条款吗?

  路华忠:一方当事人没有主张自己权利的自由,只有服从这方面的义务,所以凡是类似的情况都可以称作“霸王条款”、“单面儿合同”。

  主持人:好,刚才我们也谈了霸王条款。好像是您也说了,消费者把它称为霸王条款,但是在法律上不这么叫,是吧!

  魏涛:在法律的预警中不叫霸王条款,就叫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路华忠:霸王条款我们通俗说一下霸王条款首先应该体现在不平等的格式合同当中,我们所以也称为格式条款。

  主持人:按说应该,合同的双方应该是一个平等、对等的。

  嘉宾一:平等自愿,体现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体现。应当是一个,我们就是说公平自愿原则的统一,这么一个条件下。如果不能体现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那么来说,我们就说制定这种条款带有一种单面合同的性质,这是一种也就是说不平等的格式合同。

  主持人:不过我还是觉得叫霸王条款痛快一点。

  魏涛:因为霸王两个字就是蛮横、不讲理。在法律上不讲理不讲在什么地方?就是违背了路秘书长所的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宗旨。消费的过程是一个消费者和经营者一个理性沟通意思交流、意思自治的一个过程。他的单方的条款声明、告示、把自己的主张强加在了接受消费的人的身上,忽视了他的消费主体资格的存在。他的意思能力的存在。

  关键词:遭遇霸王条款怎么办

  主持人:如果我们遇到霸王条款我们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像这个陈宇一样,他就觉得像遇到这个,像飞机这种他觉得比较大的,他会据理力争。但有些小事情他可能就会嫌麻烦,或者他根本就不知道我去诉求什么,我去跟谁联系,我去向谁投诉。有没有这种情况?

  陆华忠:有!有这种现象。刚才讲有的消费者遇到这种事情就是束手无策,或者是盲目地去服从。遇到这种情况一个是消费者认知这个情况之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让消费者协会对他进行支持。我们也可以就此事,通过司法途径求得法律的支持,司法的救济,刚才我们律师在这儿。还有通过我们的媒体,进行披露。另外就是向行政机关进行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责令这是使用霸王条款经营者的停止使用,或者处于1万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

  主持人:这是在给我们支招,您以往有没有消费者当中自己是被动的选择忍气吞声?

  陈宇:肯定会有,这个我想百分之一百的会有!而且我想就是绝大多数,刚才您也讲了这么一个比例97%的消费者都遇到的,或大或小的事情。那有的时候小一点事情,大家觉得嗨,我有更多的正事,比这个更重要的事情去做,这样一来,可能我就还这么着了,就拉倒了。我有一个原则,凡事要分一个大小。有可能别人认为是小事,别人认为不重要,但是我认为重要,那这个事一定要有一个解决。

  主持人:您在面临霸王条款也分一个轻重缓急酌情处理。魏律师呢?

  魏涛:像我们的律师,经常接待这个咨询的消费者。我们首先敬佩他们的权力意识的崛起,为权利而斗争,然后我们律师会积极帮助他们主张权利。真正遇到我们自己,我们大概也和普遍消费者一样,也要分一个轻重缓急。

  主持人:就是您即使自己有维权意识,知道怎么会维权,但是还会分一个轻重缓急!

  魏涛:对对对,因为这个社会生活中,经济生活中它需要一个人有理性选择。要有一个取舍,要有舍得。

  主持人:这是一个无奈的选择!好!说到这里,我们看大屏幕上,有一个图视,出现了一个大的问号。问号出现在企业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就是说回到刚才我们所讲的,消费者越是软弱可欺,企业商家越是有恃无恐进行霸王条款。反正你也是一个绝对优势的经营者,消费者是一个绝对弱势,那么你必须服从我的霸王条款,可能越这样,越造成一个恶性循环。他会不会有一个反过来的也就是说消费者当他有维权意识而且也知道怎么做,对企业家来说,无形当中有一个约束力。形成一个社会合力,也就是有一个潜意识也在规范企业商家,减少霸王条款的出现。

  魏涛:您说社会合力很重要,你比如像路秘书长所在的消费者权益这个机构,它就是一个社会合力的表现。消费权是一个私权,愿意不愿意消费是纯粹私人领域的事情。但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呢,可不是说私权能够解决的,他需要社会公权的出面。像路秘书长所在的消费者权利委员会,这就是第一个公权机构,消费者委托它这样维权。他去,商家就得接待,然后呢国家要通过一些国家立法,公法部门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消费者是单独存在的个体,商家好对付。

  主持人:我可以这样理解这个私权,就是说如果我不运用我自己的权力的话,也没有人来保护我的权利。只有当你是用到公权的时候才能够提升到另外一个高度。

  魏涛:对,所以说,霸王条款霸王合同,这个霸气为什么这么十足,他就是冲着消费者是一个个体。

  主持人:有什么样的消费者就有什么样的经营者,咱们消费者太软弱可欺了,所以他们经营者,就成为霸王。

  陈宇:我就想咱们这个话题,有一个老话叫做“店大欺客”,我们也不希望客大的欺店,当然更不希望“店大欺客”。大家一个平等能够大家一个基本平衡的位置就可以了。

  主持人:你有没有找过消协?

  陈宇:我想想,我没有找过。一般大小问题,我基本上自己来解决。因为我觉得有的时候投诉之路比较的漫长的。

  主持人:这也是一个问题,您能跟我们公示一下,就咱们这个消协工作效率到底怎么样?大家心里都存在这样一个疑惑,我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找消协是不是一个很漫长的道路?

  陆华忠:刚才几位谈的包括尹畅说的对消费者协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做的有些地方,在维权方面还缺乏的一些办法,途径、措施。那么来说毕竟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是最简易的方法,运用人民调解制度去处理。如果说,都要求消费者到法院提起诉讼,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那么来说维权成本,还是加大了这个维权成本,时间也比较长一些。

  主持人:看来我们解决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说可以向媒体反映,向消协投诉,或者拒绝签订你觉得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那我觉得社会上最行之有效的就是诉讼,现在采取诉讼的很少,像您接触的案例多吗?

  魏涛:挺多,即便是诉讼,他的这个结果有时候也是云泥之别。你比如最近在北京,一个消费者去电影院看电影,看电影他自带饮料,后来这个影院的服务人员说,我们这有规定不得带饮料。他说规定在哪?你看你电影票的背面。他拿起来一看果然是。他说你这里面还卖饮料,我怎么不能带饮料?卖的是卖的,你带的就是你带的,你就不能带!他这个人不服,于是就起诉。法院判决并没有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他败诉,而且败诉的时候,法院的裁决是少数服从多数!国家首次有了判决书上这种公开表达不一致的观点。有法官认为,消费者的权力应该包括,他属于霸王条款,单方面的。不合理的。是吧!还有减轻免除自己责任的符合霸王条款要件的。有法官认为这个他自带饮料进入这个影院消费会发生、会影响卫生!会影响其他消费者观看的质量!说起来是改变一些陋习!

  主持人:有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魏涛:也有道理,所以说我们前面讲有法的问题。可能有法还要依的问题,要知道执行还要严格,还要科学。

  主持人:这个案子比较棘手。

  魏涛:大家知道,王凯打官司,也不是打到哪,赢到哪,对吧!所以这个问题从前面陈先生讲到了我们店大了也不要欺客,客大了也不要欺店,其实刚才路秘书长也谈到,我们怎么样客观的把握这种店堂告示。就是说到了本质性的问题,审视那是一个告示通知条款的实质内容是否违背了意思自治,是否违背了诚实信用,平等协商。并不是说以单面出现为这个标准,只有在这样一个大家客观的理性的这样一种情况下来解决这个消费问题,可能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问题的问题,可能构建和谐社会,对吧,减轻老百姓的诉累、都有一些积极……

  主持人:最后我特别想让——我想到今天请来两位专家:一位律师、一位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给我们广大的消费者给陈宇支招,给我们支招,到底怎么去辨别,怎么去做?

  陆华忠:如果您个感觉权利义务不是平等,这个事对您权利的限制,我觉得就值得推敲了。有可能就是一个霸王条款。遇到这个问题怎么办?我遇到这些事情,只要你明确法律精神,依据法律精神,要求对方改过或撤掉。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们可以向行政部门举报,认为他这个行为是违法的行为,是一种霸王条款。首先明确了它的性质,我们采取举报的方式,我觉得我们通过这几年的治理,应该说,虽然说还是遍地都是,但是毕竟得到有效的反映。您比如说,我曾经搞过调查,这个也是春节期间,我到商店搞调查,有的是把饮料、酒水、带到饭店,我说您这个自带酒水可以吗?他说可以啊,电视台都讲了,电台都讲了。我可以带,这是我的权力。我随后又问了问餐饮业的服务人员,您这可以不可以,他说可以带呀,我们不收费。我又到了其他一些餐饮业看,有的甚至写着欢迎自带酒水,可以自带酒水!

  主持人:那魏律师最后用简单的话语给我们支招,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魏涛:我觉得应该是理性消费依法维权,为权利而斗争,敢于斗争,有斗争意识。

  主持人:有斗争意识!我想问问陈宇,对二位的支招,是不是现在觉得心明眼亮?

  陈宇:肯定是。我今天借这个节目的机会,能认识秘书长跟魏律师。

  主持人:我知道这是您这最大的收获。

  陈宇:是吧,这当然是很大的收获。咱们老百姓有句话,叫做“有困难找民警”,我希望以后的消费当中,大家能够有困难找消协。

 

来源: 天津电视台  2005-08-09 11:04 编辑: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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