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银监会表示,以黄金期货为起点,会逐步放开期货领域,增强商业银行的全面业务能力,为日后的混业经营做准备,但是,通知中仍然限制银行代客从事期货经纪业务,还是表现出了监管层对于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谨慎。那么,什么是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为什么监管层会如此谨慎呢?
金融业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在业务上相互融合。一般来说,金融混业经营有三种模式:一是没有产权纽带关系的金融机构之间相互代理产品,也就是保险公司提供产品,银行提供销售渠道,严格意义上不属于真正的混业;第二种是同一个金融企业的法人机构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业务。银行如果同时经营期货经纪业务,就接近这种方式。第三种是一个金融企业或者非金融企业通过控股或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在集团内部提供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多种金融服务,即将开闸的银保合作就属于这种形式的混业经营。
成败参半 混业经营仍存争论
混业经营模式源自德国,随后相继被美国、欧洲等国家金融业效仿,现在发展成了现代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但是,金融业究竟是分业还是混业经营也一直是一个世界性的争论,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变化。
以金融业最为发达的美国为例。20世纪美国所有银行都实行混业经营,结果1929年的股市暴跌,迅速在整个金融业蔓延,导致美国二十世纪30年代经济大危机。1933年美国当局出台法律,将商业银行和证券业完全隔离,开创分业经营的先河。然而进入20世纪80年代,分业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银行的赢利,在时任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的推动下,1999年美国彻底废除《1933年银行法》,混业经营再次掀起热潮,延续至今。也正是部分源于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次贷危机才由一个次级房贷市场的亏损通过资产债券化迅速蔓延到全球。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金融机构也掀起了一股投资房地产、自办实体、投资股票市场以及典当行的混业热潮,结果带来了巨大的金融风险,经济发展受到严重损害。1996年,金融业分业经营被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严控风险才能走好混业经营
自从2003年颁布的新《商业银行法》为中资银行混业经营预留了空间之后,最近几年,中资商业银行对混业经营已经进行了很多探索。包括此前国务院原则性批准的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这次银行又获准进入黄金期货市场试水,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大幕已经逐渐拉开。那么金融业混业经营究竟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以基金为例,现在商业银行只是代理证券公司的基金,要买基金还是得到证券公司去办理开户手续,然后再回到银行办理保证金开户手续。如果金融业实现真正的混业经营之后,在银行甚至保险公司,您就可以在各个窗口,一站式完成所有手续了。
(采访)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陶江:混业经营节约成本。节省更多时间。为什么去超市,方便,进货成本低。拥有一定资源时成本会节约。
混业经营不但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扩大经营范围也有助于金融机构多方面提升利润点。不过由于多业务开拓利润,混业经营能在单一金融机构内部平衡风险。但是,由于不能把风险转嫁到外部机构,风险还是集中在自己手中。而且,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业务叠加起来的风险反而更大。
(采访)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比如说你又做银行又做证券,下面肯定很多企业,这些去也通过你做一些直接融资业务,有时候找银行贷款,有时候待发证券,如果发行不顺畅,就会被银行自己拿进去了。或者通过信托来接收,最后影响到银行的资产质量。企业一旦还不上债了,首先波及到银行,银行波及到客户。当这主要是美国的经验。当时一下子一万多家银行就没有了,公众的存款几年间就蒸发掉了。
而且混业经营会放大这种传导效应,导致危机在整个金融业迅速蔓延,甚至危及到实体经济。这就对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记者孙磊:目前,国内已经开始在金融业混业经营方面进行了探索,中国人寿已收购中信证券股权,平安保险收购深圳商业银行股权,而建行和平安也一度想联手合资设立人寿保险公司。专家也认为,天津滨海新区作为一块金融试验田,有望在这方面率先作出突破和积累经验。但是,如何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根据市场之间的差别,设计出能够适应混业经营需要的产品,也成为了摆在混业经营面前的最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