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日趋繁荣,但伴随而至的也会有不少纠纷,除了到法院打官司外,也可以实行仲裁。5月28日上午,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在滨海新区正式揭牌成立,这也是继上海、深圳之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成立的第三家金融仲裁中心。
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功能划分为立案咨询区、开庭区、仲裁员办公区、工作区以及当事人休息区等办公区域。
(采访)中国银行副行长朱民:随着业务的发展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如果完全依靠法律,时间长,成本高,仲裁就更有优势。
据了解,与普通的法律诉讼相比,仲裁不公开审理,能最大限度地保守商业秘密,而且根据相关的协定,我国的仲裁裁决可以直接在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而且仲裁实行一裁终局,不存在二审乃至再审程序,费用也会节省近70%。另外凡是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案子,仲裁审理期将控制在3个月之内,争议金额大一点的涉外案件,审理期控制在6个月以内。而且由于金融纠纷专业化程度强,所有的仲裁都实行专家裁判。
(采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于健龙:不是一般的人存款就能到我们这里来仲裁,一般人有仲裁协议也可以来。
截至到去年为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案件6万多件,总标底额达到了700多亿元。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的设立,将会方便北方地区的金融机构、企业和投资者就近解决经济金融争议,使天津滨海新区及环渤海地区的投资服务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