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食品安全都特别受到大家的关注。在8月25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二审”,据了解,在这次审议中,删除了关于“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等实行监管码制度”的规定。这也就意味着,该制度将不会获得法律支持。
电子监管码制度自2005年推出以来,就引起了很多食品企业的质疑。一些食品企业纷纷表示,目前他们已广泛采用了条形码,如果再实施监管码,企业除需要支付入网有关费用外,还涉及增加员工、设备等问题,生产成本大为增加,而且多数小型食品企业根本不具备入网能力。
此外,业内人士也表示,电子监管码技术刚起步,设计并不复杂,容易仿冒,实践中查询率低,不能解决生产中的假、次问题。因此,尽管“食品监管码制度”被列入食品安全法草案在去年年底的初审,但二审环节中却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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