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大家在消费的过程中很少为了几分钱较真,甚至有的人,几毛钱也不是特在乎,“有就给,没有就算”已经成为很多人的默契。但最近,却有人因为“五分钱没找零”而将超市告上了法庭,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同期)当事人取证资料:这个不是1块45吗?四舍五入谁规定的?你们公司规定的合法吗?怎么不合法,不是每个超市都这样嘛!这个如果你不满意,你可以找前台,超市一般都规定四舍五入。这个没有问题?没有问题!
这段影像资料是一个叫洪敬杰的小伙子在一家超市买东西时拍下来的。当时他买了一袋一块四毛五的蒙牛百利包纯牛奶,但在结账时却被“四舍五入”收取了一块五毛钱,于是洪敬杰执着地想要回这五分钱,但交涉多回也没有结果,一气之下,洪敬杰把这家超市告上了法庭。
(采访)洪敬杰:包括我这个期间找了工商局和物价局,但他们也没有什么说法。 当初他们是怎么说的?他们说不归他们管,所以只能用法律去解决这个事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审理,法院在这个月15号做出了最终判决,要求超市退还这5分钱,但驳回了洪敬杰要求超市公开道歉和双倍索赔的请求。
(采访)洪敬杰:通过这件事,超市取消了“四舍五入”,也就是说超市觉得有问题,它才会取消了,所以我认为我做这个案子是成功的。
(电话采访)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华苑购物广场前台部负责人:我们觉得告得有一定道理。
这“五分钱”的官司,洪敬杰还是以胜诉告终。而常言道,“失败是成功之母”,事实上在此之前,洪敬杰还打过一个“1块钱”的公司,不过确实以失败告终的,这个“1块钱”官司的被告是天津地铁总公司。去年六月,洪敬杰从南开区洪湖里乘地铁去海光寺,途中经过西站、西北角、西南角、二纬路。地铁公司在洪湖里站的价格公告是:乘坐5站以内,含5站收费2块,但洪敬杰在自动售票机上买票时却被收取了3块钱的车费。工作人员解释说,价格公示中提到的乘坐5站当中包括上车站,而不是行驶的五个区间,而洪敬杰乘坐这段路程加上上车站,一共是六站,所以是3块钱,这让洪敬杰怎么也想不通。(图示:洪湖里——西站——西北角——西南角——二纬路——海光寺)(效果音:刷)
(采访)洪敬杰:当时交涉的不理想但当时也不可能从他(售票员)口袋里退我一块钱,我也不知道这个事找哪个部门,客管办是管公交的,所以实在没有办法,一看去法院吧,看看究竟谁对谁错,法院说既然你乘坐了你也就算是认了。
(采访)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廷海:当时我们在代理这个案件的时候,就考虑到,事实上想胜诉的难度很大,但我们启动这个案件的意义,不在于案件本身的胜诉,更大的意义在于规范现在天津地铁公司的收费
按洪敬杰的话说,自己只是一个公司的小职员,起初也没想过打这种官司,能有多大的社会意义,只是平时爱较真儿,喜欢关注细节,既然有看不惯的事儿,就必须分出个是非曲直,但自从真正打上这官司之后,却发现自己的责任变大了。
(采访)洪敬杰:我记得我告之前,地铁每个入口都没有公示,你在A口有,我从D口进的我看不见现在他把每个售票口都贴上了公示,最终的意义就是促进它改变,改变了就证明我打得成功了
无论是地铁的“一块钱官司”,还是超市的“五分钱官司”,洪敬杰都可谓是“斤斤计较”。而对他的这种做法,市民们又都是怎么看的呢?
(采访)市民:没有必要,就是(零钱)找你了,你也没处花。
(采访)市民:应该赞成去打,逐渐的去规范它,如果都不打,形成一种现象逐渐扩大肯定不好。
(采访)市民:我觉得我不会去计较的,只有五分钱嘛。
(采访)市民:我还是比较支持的,起码是代表消费者的心声嘛。
(采访)洪敬杰:例如像网上这种新闻炒作,压力也是有点,但是网上的东西就不能全信了,网上说你好的,说你坏的,都有。只能供你参考,最终的主意还是得咱自己拿。
(采访)洪敬杰朋友:他这个人的个性就是挺仗义的,喜欢抱打不平,开始不理解,因为我觉得从成本上说,付出的远远比得到的大得多,后来发现他关注的有道理。
可能很多人都会像洪敬杰的这位朋友一样,考虑一下成本,想想打这官司到底划不划算,事实上洪敬杰也不是不清楚这其中的投入。
(采访)洪敬杰:公益官司费时费力费财,你去那得坐车去吧,如果你去的不对,或者你写得有问题还得重新再去,包括法院缴费,你前期的取证,包括去工商局查它的底卡,如果你是告单位的话,还要了解商户的情况,总之打官司时比较费劲的。
洪敬杰说,就拿“地铁一块钱”这个官司来说,他从去年的6月底打到了今年的一月底,花了整整7个月时间,漫长的调查取证过程耗掉了他很大的精力和财力。可尽管如此,这个官司他并没有胜诉,所以诉讼费用还得他自己承担。
(采访)洪敬杰:(你觉得值吗?)我觉得值。(值在哪?)因为地铁最后是变了,有的人拿维权去挣钱,我的维权是赔钱,咱的目的不在于挣钱,在于要求它修改规则,规范自己。
无论地铁公司还是超市卖场,和它们打官司,对于消费者来说都是一场实力悬殊的较量,往往让很多人望而却步,这也就使得消费中的“潜规则”有了滋生的土壤。
(采访)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廷海:从交易的角度来讲,消费者躲不过商家,他必须使用和购买商家的产品,商家利用强势地位、人力资源,制造严密的规则体系,这些利益往往有利于商家。
五分钱官司的价值,并不只是五分钱能代表的,它实际上是对我们生活中一些惯常的交易规则或是一些垄断行为,发起的挑战。洪敬杰敢为消费者“出头”,值得肯定。但从某种角度讲,这还仅仅是一种“局部维权”。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我们还需要寻求建立一种快速的法律通道,或是向有关部门直接提出意见,实现社会的“整体维权”。其实,只有建立在买卖双方互惠的消费秩序之上,“四舍五入”的消费便捷才能真正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