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寻亲大行动”

  一、 活动宗旨

  解救被拐卖的儿童,寻找失散多年的亲人,充分利用全国省级电视台民生新闻协作体这一平台,并与腾讯等网络媒体联动,共同发布寻找亲人的信息资料,帮助有需要的家庭尽快找到自己失散的亲人。

  二、活动名称

  “全国寻亲大行动”

  三、活动内容

  1、参与行动的协作体各电视台、频道每天派专人负责传一条或者一条以上有关打击拐买妇女儿童、寻找失散亲人的新闻稿件或者信息到公共平台。
  2、各电视台、频道通过公共平台获取其他地方的新闻稿件或者信息,并每天在各自电视台和参与活动的网络平台上播出发布,及时跟进每个走失人员的最新进展。
  3、从2月12日开始,由深圳广电集团都市频道在腾讯网实名注册一个名为“全国寻亲大行动”的微博,及时发布从各电视台和网络媒体搜集来的寻亲信息。
  4、每周一下午二点十二分,各电视台通过公共微博“全国寻亲大行动”定期公开发布一周来各自获取的信息的情况和最新进展。
  5、如果一旦有走失人员的重大进展,各个媒体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各参与单位,共同关注事情进程,及时发布消息,促进事情的妥善解决。

  四、具体安排

  1、时间:活动从2011年2月12日开始,不设截止期限。
  2、2月12日先由深圳广电集团都市频道实名注册一个名为“全国寻亲大行动”的微博,并制作播出相关的宣传片。
  3、在2月14日之前,参与全国省级电视台民生新闻协作体的安徽、江苏、山东、湖北、江西、天津等电视台各录制一段有各自主持人出镜的同期声,加上各自的LOGO传至公共平台,由深圳广电都市频道制作宣传片,制作完成后传至公共平台。
  4、各电视台、频道主持人出镜的台词为:“全国寻亲大行动,我们共同参与”。在播出相关新闻时,各电视台可以在画面留下各自的“寻亲热线”电话号码。
  5、建议各电视台、网络媒体设置专人负责此项活动的有关事宜,并请秘书长台安徽台负责统一协调。

  五、播出发布安排

  1、每天的新闻稿件统一发至公共平台后,各媒体自由获取,每天具体播出的内容由自己定,有特殊需要的可以相互沟通。
  2、每天“全国寻亲大行动”的微博的信息搜集由深圳广电都市频道负责更新,各参与单位有需要发布的信息可以及时联系该单位的联系人员。
  3、有重大消息时,各参与单位要及时跟进并发布,共同分享各自所得信息。
  4、各参与单位有需要异地采访的,可以及时与相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信息,相关成员单位应尽量给予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