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3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葛志军、廖清白、陈瑞兰、霍宝霞拐卖儿童案。从2012年初到案发,被告人葛志军等4名被告人,先后2次贩卖了一名女婴和一名男婴,4人分别获利上万元和几千元不等。
法庭上,四名被告人都表示,不知道自己当初的行为是犯罪。葛志军交代,廖清白告诉他说有亲戚想收养小孩,廖清白知道他是唐山人,就让他回老家问问有没有父母不要的孩子,于是他回到老家找陈瑞兰帮忙。而陈瑞兰则说,其实她也不认识那两个孩子的父母,买孩子、谈价钱都是同为乡村医生的霍宝霞出面的。那么,像本案这种情况,孩子的亲生父母意愿将孩子卖给他人抚养,为什么也会构成拐卖儿童罪呢,敬请收看《法眼•庭审实录》,《如此卖婴也是错》。
首播:10月20日19:45
重播:10月21日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