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提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发商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需要具备《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还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俗称的“五证”,以及在商品房竣工后,向产权管理部门所做的初始登记。就是说作为开发商只要具备了以上这五个证明材料和初始登记,就能很顺利地为住房消费者办理产权证。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您收看本期的《案与法》节目。房屋的所有权证,对每一位住房消费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试想如果您花了一生的积蓄拥有了一套商品房,但是您房屋的所有权证却始终办不下来。相信您肯定会觉着很不塌实。在四年漫长的等待中,他们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新华园的业主们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到法庭。我们先看看记者发回的相关报道。
从1998年至2000年,先后有70多户居民入住新华园小区。成了这里的主人。但,令人遗憾的是,从1998年到现在,住在这里的主人却因为自己房屋的所有权证迟迟办不下来而苦恼。
原本开发商应该在1999年的6月就可以陆续为住户办理的产权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然未能给住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由于开发商办理产权证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从1999年的6月,也就是开发商应当为业主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开始.为了产权证能早一天办到手。新华园的住户们,不间断的想办法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但是,开发商却说:产权证之所以办不下来,是因为办理产权证的一些相关材料被规划局给弄丢了。
房屋所有权证,通俗讲就是业主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证明。因此,产权证的意义对任何一个住房消费者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
人生中购买的最大商品,恐怕就是商品房了。作为消费者一方面要积累购房消费知识,但另一方面作为开发商如果能够从购房者的角度考虑。那住房消费者的苦恼和麻烦是否就会减少很多。
本期节目8月10日播出,欢迎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