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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赡养他的晚年


9月5日 科教频道 21:30 首播

  内容提要:二十年前,他离开妻儿落户他乡(女儿:我妈不想离,有这么多孩子她不想离婚);二十年后,他将儿女告上法庭(侯振义:告儿子他早晚还得承认,他有这么个爹);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敬请收看本期《案与法》节目 ——《谁来赡养他的晚年》!

  开始语:今天我们要看到的是发生在山东省的一起真实案件,主人公是一位65岁的侯振义老汉,23年前,侯振义和妻子离婚以后,带着一儿一女离开了自己的家;23年以后,已经迈入迟暮之年的侯振义老汉又孤独地回来了,并且因为赡养问题把自己的儿女告上了法庭,一时间侯老汉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们一起来看记者发回的详细报道。

  故事:

  在山东省栖霞市臧家庄镇峨山村,上了年纪的人都记得侯振义这个名字,老侯今年65岁,读过高中,曾经是村里少有的文化人。他人聪明,又会做生意,23年前也就是1981年,当村民们还靠种地过日子的时候,他就在镇上开起了面粉厂,并很快成为远近闻名的万元户。

  更让村民们羡慕的是,老侯不仅会挣钱,还有一个幸福的家,妻子陈叔美善良贤惠,他们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大女儿马上就要成家了,最小的女儿也14岁了,一家人是和和美美地过着日子。可是,让村民们至今仍记忆犹新的并不是这些事情,而是1984年,45岁的老侯突然要离婚,这在20年前山东烟台远郊的这个偏远山村引起了轩然大波。

  侯小女儿:一般不大回家,挣钱也不往家里捎,有什么事就找事,跟俺妈吵架。

  日子一天天过去,街坊邻里发现了这样一个细节:老侯经常带着生意上的两个合伙人到家里来,几乎每次来,老侯两口子都会吵架,这两个人是一对夫妻,男的叫张洪藻,女的叫孟进英。

  村民:谁都看见了反正经常来。

  村民:会说会道的。

  难道离婚的事情会跟这两个人有关?村民们犯了嘀咕。也就是在这同时,铁了心的侯振义非要和妻子离婚不可。为此,村里还专门开了一次调解会,劝侯振义不要盲目行事。

  村民:开调解会要他们俩和好不是吗,解决不了以后打离婚的。

  女儿:我妈不想离,有这么多孩子她不想离婚。

  峨山村老调解员:当时调解做他的工作,说是你不能这样,孩子这么大了,做工作他不听。

  村民们的劝解没能起到任何的作用,1984年春天,侯振义毅然抛弃结发妻子离了婚,经法院判决,17岁的儿子和14岁的小女儿判给他抚养,大女儿和二女儿以及家里的房产则判给了妻子。一个原本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解体了,正当村民们为此惋惜不已的时候,侯振义又做出了一件让人们大吃一惊的事:他花了一万多块钱,把户口关系迁到了张洪藻夫妻所在的前台村,然后带着一儿一女住进了张家。

  小女儿:他拿着离婚证到了张洪藻家,看那样子挺美的,告诉张洪藻老婆说,离开了,这下可好了。

  那么张红藻又是何许人呢?村民们说,张红藻比老侯小8岁,虽说没读过几年书,干起力气活可是一把好手。他的妻子孟进英则比老侯小16岁。据村民们讲,侯振义住到张家时,张红藻的大儿子9岁,小儿子才4岁。再加上侯振义和他的一儿一女,曾经的生意合伙人组成了现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7口之家。

  侯振义:他两口子在东边那个炕,我自己在西边炕。

  记者:他老公上去看果园的时候,不就剩了你和孟进英了吗?

  侯振义:还有俺孩子。

  记者:你觉得这样方便吗?住了二十多年。

  侯振义:这有什么不方便。

  来到张家后,正直壮年的侯振义又是承包灰膏厂,又是做面粉生意,买卖做得是红红火火,村民们说,那时老侯和张红藻夫妇一块儿赶集,一块儿到果园干活,一张桌子吃饭,一个院子里生活,日子实在是既和谐又平静。

  一开始,村民们对这个特殊的家庭成员也表示了认可。可是日子久了,人们对这样的家庭渐渐有了猜测和不满。

  村民:笑话!一家两个男人一个女人,他不笑话吗?

  村民:两个男的挣钱给这一个老婆花还挣钱多啊。

  老侯:这完全是谎话

  据侯振义的小女儿侯小玉说,她随父亲到张家时她才14岁,有一天,她看到了一件事后,决定马上离开张家。

  小女儿:看到他们三个人在一起。

  侯小玉说,当她把离开张家的决定告诉父亲时,父亲说的一句话让她悲痛欲绝。

  侯小玉:他说你走,你走就别回来。

  14岁的侯小玉对父亲充满了怨恨。她不明白,自己的亲生父亲为什么会这样绝情,她连随身衣物都没带,就孤零零地离开了张家。几经辗转,侯小玉来到了已经再婚的母亲身边。侯小玉说继父一直对她很好,她结婚的时候,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继父帮着张罗的,而父亲从来都不过问她的事情。

  小女儿:我赶集看见俺爸,我说要结婚,俺爸全当没这回事。

  老侯:我在外面的时候,我顾不了去看孩子们,这个她应该理解。

  侯振义不管女儿了,那么儿子呢?难道他连唯一的儿子都不管吗?说实在的一开始侯振义对儿子还是挺关心的,为了给儿子侯强娶媳妇,他还特意盖起了四间大瓦房,父子关系还算融洽。但自从儿子结婚后爷俩的矛盾渐渐出现了。婚后,儿媳妇了解到公爹居然有这样的情况,便和侯振义商量让他离开张家,出来跟他们一起过日子。

  儿媳妇:俺对象看见他爸就叫,说你要出来就赶紧出来,要是说想找个老伴,我说咱花钱,咱给他找个老伴,只要他出来就行,他说他不找,他也不找他也不出来。

  儿子的请求没能让侯振义离开张家,反而使他和儿子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并最终发展到不相往来。

  儿媳妇:8月15是团圆节,我们叫他出来过个团圆节,他不出来,他说跟人家不能出来,不能上我家来过团圆节。过年我也请他,叫他出来过年他也不出来。

  儿女们说,父亲侯振义既不想搬出来住,也不想找老伴,这根本的原因还是为了孟进英,可是儿女们都弄不明白,既然是为了孟进英,父亲为什么不想办法堂堂正正地和孟进英重新组织家庭呢?

  侯振义:人家毕竟是有男人的人,那么我离婚了行。我离婚我自己有一种认识,不管怎么的,我自己能合适得了,你旁人能合适得了?

  老侯和亲生子女越走越远。可是他对孟进英的两个孩子却十分疼爱。他帮忙照看他们,挣钱供他们上学,一句话,老侯对张家几乎倾注了所有的心血。

  侯小玉:就跟自己的老婆是一样,跟孟进英,就是以为能一心一意过到底一个样。

  日子一天天过去,侯振义也一天天老了,来到张家时还是壮年的他,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老侯本以为,辛苦20年,到了该有人照顾的时候,比他小十几岁的张红藻孟进英夫妇会给他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温暖。

  可是,一件让老侯万万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2004年2月14日,65岁的老侯被孟进英赶出了家门。那么,面对这一切,张洪藻夫妇又做何解释呢?为了弄清楚事实真相,我们先到村委办公室了解情况,在村委主任的带领下,我们敲开了孟进英的家门。

  混乱中,村委主任及时出来解围,我们才得以脱身。

  被拒绝后,我们回到村委办公室等候,村委主任则留在张家,继续做工作,2小时后,张洪藻在村委大院里终于出现了。

  张洪藻:这么多年,就帮我拉饥荒。他帮我还上饥荒。

  侯振义:这二年帮不上他们了,这不是个累赘么。

  侯振义说,自从去年他患病后,孟进英就经常撵他走,为此他曾经托村委主任去找儿子儿媳商量,想住到儿子家去,虽说子女们对侯振义有满腹的意见,但犹豫过后儿子还是答应了父亲,这令老侯感到很欣慰。可是当侯振义来到儿子家时,没想到儿媳妇压根就不愿意再接受他这个公爹。

  侯振义:去的时候她(儿媳)没在家,等她家去以后,什么都没说,就撵出来了。

  据张红藻讲,去年秋天侯振义被查出得了脑血栓,眼看他身体越来越差,由于担心老侯出现意外,张洪藻和妻子孟进英商量后,于今年2月14日,把侯振义送到了他弟弟侯振海家。20年前的那个春天,侯振义不顾乡亲们的劝阻,毅然决然地抛弃了妻子,20年里他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倾注到了张家,不惜和自己的亲生子女都形同陌路。那时候,他大概怎么也想不到,20年后,年老体衰的他竟然是以这种方式重返故园。而这,似乎只是为他凄凉的晚年生活拉开了一个序幕。

  侯振义:没寻思走到这一步,到这儿来了,旁人不知道我自己的委屈,自己知道。

  由于侯振义弟弟家贫困,不仅他的病得不到治疗,就连温饱也得不到保证。

  侯振义:磨难我都是采取一个“忍”字,我忍啊,我心里屈。

  侯振义在弟弟家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思来想去,20年来一直充满着争议的侯振义又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他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四个亲生子女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他们履行赡养义务。

  侯振义:我在这儿住着,这个弟媳妇还撵着我走,也不能住。告儿子他早晚还得承认,他有这么个爹,人家旁人不承认。

  俗话说养儿防老。做儿女的赡养父亲那是理所当然的,可是20年来候振义抛妻别子,帮着别人养家糊口,现在他年老体弱了,被张红藻和孟进英赶出家门,又以这样的方式要求子女赡养他,那么子女从感情上能接受他吗?首先不能接受的是老侯的儿媳妇。

  儿媳妇:爹跟儿打官司真是笑话。不知道的还说我这个媳妇不是玩意。

  侯振义的女儿们也不愿接纳父亲,她们认为,20年来父亲和他们从不走动,而是把所有的精力投入到了张家,现在放着张家的子女不告,他怎么能把亲生子女告到法庭上呢?

  侯小玉:俺家20多年了没有父亲,这忽然间出来了个父亲,又要养活又要上法庭。

  子女们认为,侯振义在张家生活了20年,创造了不少财富,帮着张洪藻、孟进英把两个年幼的儿子抚养成人,还出钱帮他们安排了工作,如果说赡养,张家的两个儿子也应承担一定的义务。这一提起张家的两个儿子,侯振义是满腹的委屈和无奈。

  侯振义:毕竟是我在那儿住了20年,他孩子我都拉把大了,我认为是应该管。

  侯振义老来被张家赶出家门,走投无路之际状告亲生子女一事,在当地一时间再次成为热点话题。

  村民1:跟张家干了这么年活,挣这么多钱,到这样了他不应该负担点责任吗?应该付点责任。

  村民2:两边都应该负点责任。

  村民3:他(侯振义)就不应该告,他本身就缺理。

  2004年4月13日,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案件,侯振义的儿子和三个子女都参加了庭审,法庭上,三个女儿当庭表示拒绝赡养老侯,儿子侯强则说,赡养父亲可以,但是不便接父亲回去。子女们说法庭上的侯振义当时是老泪纵横。

  侯小玉:看那样子是挺后悔,他说没有办法,到现在只能想起自己的儿女,没有办法,再也没有什么人可以依靠了。

  由于这起赡养纠纷案件的特殊背景,这起案件至今还没有判决结果。

  演播室:

  主持人:今天我们节目的嘉宾是天津财经大学法学系的马通老师,欢迎马老师来到我们演播室参加讨论,马老师我们从片子中注意到,侯老汉的儿女们对侯老汉是很有看法的,认为父亲的行为是有悖常理的,因此拒绝对父亲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这种看法和做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马通:应该说啊,就是这个老汉的行为可能在儿女眼中看来是有悖常理的,这也是可以理解。但是从法律上来说,我们要强调一点那么子女对于父母有种法定的赡养义务,这种义务是不能够免除的。

  主持人:那么这个法定的赡养义务的前提和条件是什么呢?

  马通:我们国家的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那么这种赡养义务包括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它也是一个双向的,那么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有种抚养的义务,而子女对父母有种赡养的义务,而且在子女没有对父母尽赡养义务的时候,如果这个父母现在已经缺乏生活能力,或者是生活困难。可以要求他的子女给他支付赡养费,那么反过来作为子女而言也是这样的。如果是父母对他不履行这样一种抚养的义务,如果这个子女未成年,或者说还没有独立生活,也有权要求父母向他支付这种抚养费用。

  主持人:那听您刚才这么说,我能不能这样理解,就是不管父母有多大的错,都免除不了儿女对他的这个赡养义务。

  马通:这个的话还不是能够完全这么说,因为在法律上来说的话,父母和子女这样一种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它是法定的,是不可免除的。但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如果是符合了一些法律固定的条件,比如说收养,但是根据我们国家的收养法,如果你的子女被别人收养,那么他和养父母之间建立了一种类似于亲生父母这样的一种关系,那么,和他原来亲生父母的这种法律关系,任何权利和义务都要终止。这时候我们说那么有可能就构成了,其实是自己的亲生子女,但是对父母他就没有这个义务再来尽到赡养。

  主持人:可是片子中不是这样的,他就是跟亲生儿女之间的这种关系,我是指的是亲生父母和儿女之间的这种关系有没有这种例外,说可以拒绝履行对他们这个赡养义务?

  马通:那么在这个案子里面,法律上来说的话,是没有个明确的规定,而且从这个案子里面我们也可以看到,其实这个侯老汉对他的子女已经是抚养到了14岁以上,这时候应该说侯老汉已经履行了自己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因此他的子女反过来对他履行赡养义务应该是天经地义,也应该是合乎法律的规定的。

  主持人:但是现在我们注意到之所以侯老汉的儿女们拒绝对侯老汉的这个赡养义务,也是事出有因的,他们认为父亲和别人家生活了20多年,而且无论是村民也好还是侯老汉的儿女也好,都认为他实际上是对张家的这个子女是尽了这个抚养义务了,因此现在都认为呢,张家的儿女应该对侯老汉也尽一种义务,比如说赡养义务,那么村民和儿女们这种看法,有没有可能得到法律上的认可?

  马通:张家的子女有没有对侯老汉有这种法定的赡养义务,应该说法定的赡养义务是存在于这个特定的身份人之间,就是父母和子女之间,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甚至包括一些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存在这样一种法定的赡养义务和抚养义务,但是在这个案子里面我们已经看到他是比较奇怪的,那就是侯老汉和张家的两个子女之间是不存在这样一个法律关系。

  主持人:不存在法律关系。

  马通:对,所以说不存在这样一种身份关系就不可能有这种赡养的法律关系存在。

  主持人:好,非常感谢马老师参加我们讨论。

  结束语:侯振义的行为也许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不能理解和宽容的,但是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而作为被侯振义养大的儿女们,绝对不能基于某些观念上的原因,而拒绝对父亲应尽的赡养义务。

 

来源: 天津电视台  2004-10-14 14:55 编辑: 蔡玉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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