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良老先生因病去世之前,留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全部赠给保姆张爱兰。然而,对于胡老先生生前留下的这份儿遗嘱,女儿胡青却毫不知情。遂将保姆告上了法庭。
胡老先生离休后,因为年事已高,女儿胡青又不在身边,于是聘请保姆张爱兰帮助料理家务。2004年,胡老先生因病住院,做了气管切除手术。在住院期间,胡宗良给单位领导留下遗言,表示将骨灰交给亲属,送回武汉安葬。然而,两个半月之后,胡宗良再次亲笔写下遗嘱,内容却与以前写给单位领导的遗言大相径庭。在这份自书遗嘱中,胡宗良写到:“她(张爱兰)如此精心照顾,我才把所有的财产赠给张爱兰小姐,以报答她对我的照顾和精心关怀。”并且表示,自己死后的骨灰,也交由保姆张爱兰处理。
胡宗良的自书遗嘱写完之后,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随后,张爱兰做出声明,表示愿意接受遗赠。
在女儿胡青看来,父亲将全部财产遗赠给保姆,并不是他的本意,而是保姆胁迫的,为了证明自己的想法,胡青开始寻找证据。此外,胡青还认为,除了保姆的胁迫以外,父亲与保姆之间还有着不正当的关系。据胡青透露,母亲在世时,张爱兰曾经在胡家做了几个月保姆,但很快被母亲辞退。之后,胡宗良和张爱兰一直保持着联系。
2005年6月17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遗产纠纷。因为涉及个人隐私,法庭不公开审理。两个月以后,正当人们等待法院判决的时候,原告胡青撤诉了。
公证遗嘱究竟是胡老先生的本意,还是如女儿认为,是保姆胁迫?敬请关注本期《案与法》栏目——《无解的遗嘱迷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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