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义是一名从河南来天津的打工仔。和其他外地打工仔一样,来到大城市的他迫不及待地希望找到一份赚钱的工作。
2005年11月份,他从一份招聘报纸上看到一家公司招聘夜总会服务员,而且他在上网时也发现这个公司的招聘信息,于是他来到位于河西区的这家公司应聘。按照公司的要求,他先交了200元服装费,而当他第二天上班时,公司的女老板又要求他交100元用来办健康证,佟义认为事先没告诉自己,不同意交钱,但是公司要求凡是应聘KTV服务员的都得要健康证,否则不能上岗。佟义认为没有道理,要求公司退还自己的200元服装费。女老板答应只能退还20%,佟义不同意,就在双方争执不下时,公司里的两个职员上来打佟义,而且还抢了他的手机,从他身上搜出了100元现金和一张农业银行的银行卡。而后,其中一人逼迫佟义说出了密码,直接去到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出了1550元,回来交给了女老板。而此时佟义已被打得鼻青脸肿,女老板正发愁如何收场。这时职员刚子提出了一个建议,带佟义去派出所。
在这种情况下,佟义能跟他们去派出所吗?他们为什么要带佟义到派出所呢?明明是他们打人抢钱为什么还要去派出所?这其中是否有什么阴谋?佟义的命运将会如何?作恶者能否被绳之以法?招聘单位收取应聘人员的费用是否合理?请关注本期《案与法》——弄巧成拙的“诬告”。
首播:T6 9月3日(周日)21:45
重播:T6 9月4日(周一)11:55;T6 9月5日(周二)8:58
卫视:T6 9月13日(周三)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