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天津卫视|T1新闻|T2文艺|T3影视|T4都市|T5体育|T6科教|T7少儿|T8公共|T10国际|T11三佳购物|数字频道
 新拍客 | 节目时间表 | 天视剧场 | 广告部 | 卫视广告 | 天视主持人 | 编播动态 | 天视信息 | 天视论坛
  传播科教事业最新动态,提供电视教育服务,报道国内外最前沿的科技、教育、文化成果,是渴求知识人们的家园……>详细

陈玲

谭夜

岳博伦

刘汝君

王晖

 

不该夭折的生命


  据有关胎儿在孕期各月份发育特征资料显示,一般的胎儿在六个月的时候体重只有660克,身长也只有30厘米,由于呼吸系统发育还不完善,如果这时出生一般的婴儿存活率是很低的。

  记者:那孩子等于早产了几个月呢?

  郭妻:早产就是不到七个月,六个多月不到七个月。

  记者:六个多月?

  郭妻:六个多月,不到七个月。

  记者:孩子出生以后你就觉得他脸发青是吗?

  郭妻:呼吸困难。

  记者:还有什么症状吗?

  郭妻:没有啥症状,就是脸发青、呼吸困难。

  记者:没有什么太特殊的症状,怎么想起来要带他到医院去瞧病了呢?

  郭妻:他就是脸发青,就是一会(有呼吸)过来,一会(没呼吸)不过来。就这样才带他到医院去瞧病是吧。去静海人家说静海的医院不行,叫了一辆出租车就去了天津儿童医院。打的到天津是100块钱,不是50块钱,到那地方去瞧的,手续啥都办好了。

  记者:还交押金了?

  郭妻:嗯,还交了押金。

  看到刚刚出生的病孩儿,郭金永连夜和老乡一起抱着孩子来到天津儿童医院就医。

  代理律师:当时郭金永的想法是要尽快地救这个孩子,所以他拿出了家里所有积蓄,两千余元,没有在静海县找医院,而是直奔天津市最好的医院——儿童医院。去儿童医院,去抢救这个孩子。

  郭金永:当时那医生告诉我,说小孩太小,两个小鸡子蛋也没有,这个孩子当时治疗也是治疗不好。我当时也是听了别人的话,我脑子也懵了,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着好了。

  代理律师:要医治这个孩子,要花费不菲的一笔费用,可他没有这笔费用。如果这个孩子不治,你们只有死路一条。可如果把孩子带回家去,孩子如果死在了他刚生完孩子爱人的身边,又怕他爱人心灵承受不了。

  郭:别人说抱回去,家属刚生完孩子,又怕家属伤心过度。当时我也没说啥。即使治疗也是残疾,如果说治疗也是人财两空。

  代理律师:遗弃孩子的地点是在儿童医院门口,是一个天津市比较繁华的地段他本心是想,把孩子放在那儿,希望好心人把孩子抱走,有条件的人家抚养孩子,从而给孩子一个生路,正是基于这一点,客观因素、主观因素导致他的一刹那心灵发生了扭曲,所以做出了那么一个错误的决定。

  于是,郭金永就将刚刚出生48小时的婴儿扔在了西康路55号楼居民区内的草坪上,并跟随他的老乡回到了静海县的临时住所。

  记者:当时扔孩子的时候,没想到有犯罪的可能?

  郭:我不懂得法律啊。

  记者:说什么也没想到这件事情本身会触犯到法律?

  郭妻:没想到,你说他在里面受苦,你说是吧。大人受苦,小孩也没了。

  但是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当他们的孩子被群众发现的时候,孩子已经死亡。

  郭妻:那意思就是说出来没脸见人了,是吧?

  记者:为啥没脸见人,又不是偷人东西。

  郭妻:蹲公安局,因为丢下了孩子蹲公安局。

  一个刚刚出生48小时的生命就这样过早地夭折了。

  记者:还打算再要(孩子)吗?

  郭妻:不要了,为了小孩受那么大的难,我原来没想判这么重,想两三个月他就能回来。我就想郭金永要是能提前出来的话,我就是向老乡借几千块钱也想办法把他救出来。

  代理律师:通过这个案件应该有一个启发,就是应该多想想,为人父、为人母应该尽什么责任,孩子尽管还小,尽管非常小,但是也毕竟是个生命,他有权利享受生命,有权利体验生命的阳光。

  张庭长:不管是作为中国的公民,还是为人父母吧,都应该爱惜自己的孩子。对有抚养义务的人,都应该尽其抚养和赡养义务。因为从这个案件本身来看呢,虽然你自己考虑到你经济方面的原因,但是,你还是应该依照法律规定,既然生了他,就要把他抚养成人。

  郭金永的行为已构成遗弃罪,2004年10月11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郭金永做出一审判决。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王乐文: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5月26日凌晨,被告人郭金永之妻生下一早产男婴。(5月26日)当日上午,郭金永与同乡郭某某、关某某等人一起,到儿童医院就诊。经医生检查病情较重,需住院治疗,被告人郭金永即放弃了对男婴的治疗。指使同乡将男婴遗弃在和平区西康路55号楼前草坪内,后男婴已死亡。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郭金永不履行抚养义务,将有病之子遗弃后窒息死亡,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应依法判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被告人郭金永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会发:从开庭审理来看,被告人确有认罪。悔罪的表现痛哭流涕,感觉到依照法律规定,给其一定的处罚是应当的,但这个处罚呢应该是适度的,所以法院根据他在本案的具体情况,以及社会危害后果,最后做出一年徒刑的处罚。

 

来源: 天津电视台  2004-12-27 09:38 编辑: 蔡玉昕
[发表评论]
 
 

 
 
本网由北方网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