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来看特别关注:从窦娥冤到小白菜儿,古往今来的冤假错案人们已经听得多了,有关屈打成招、拦轿喊冤、刀下留人的故事人们也不是头回听说了。但是这一周,一个蒙冤的故事还是惊动了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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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出狱 |
本周三(4月13日),佘祥林故意杀妻案在湖北荆门重审,沉冤11年的佘祥林被当庭宣布无罪释放,相关责任人全部被停职候审。法院还宣布他可以提出国家赔偿。1994年佘祥林因被怀疑杀妻,不明不白地被判15年徒刑。直到今年3月底妻子活着回家了,这一桩惊天大冤案才浮出水面,然而当年那个身强力壮的巡逻队员已经身心俱疲了。
佘祥林使我们又想起了另一些名字:河北青年聂树斌1995年以强奸杀人罪名被枪毙,到今年1月,整整10年后,杀人真凶现身了。冤死的聂树斌该得到什么说法,至今为止还没有下文;云南青年王树红被指奸杀女友,无辜坐了299天的牢,今年年初冤案昭雪时已经成了7级伤残;唐山的二级警督李久明被怀疑杀人,坐牢两年4个月;以及2003年打工青年孙志刚在广州收容看守所被殴打致死。
主持人:据说佘祥林有可能拿到22万元国家赔款,去年10月,“孙万刚奸杀冤案”平反,8年冤狱获赔16万,刚才说的李久明被关866天赔了四万八。算起来基本是一年两万,这就是自由的代价。可是,要是给你两万块钱,让你背上黑锅去坐一年牢,你愿意吗?况且最后能不能把钱拿到手,还是个未知数呢。再说除了事后赔款以及严惩那些捅了娄子的小人物以外,有关人员以及国家公检法制度是不是也该多做一些事先预防监督的工作呢?可别再用人命来检验司法审判的漏洞了。说起来法场、情场、运动场、生死场、处处都会有误判错杀的冤假错案,《这壹周》友情提示:有了小冤枉小误会赶快解决,坚决把冤假错案的苗头掐死在摇篮里,手握“生杀大权”的人,千万要慎重啊,等到人没了再喊“刀下留人——”那就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