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是一家闻名世界的连锁超市,一向以注重商誉、诚信经营著称。然而前不久,在北京的一家“家乐福”超市里,却曝出了卖假货的丑闻,并被消费者告上了法庭。
王亚军是北京市的一位普通市民。2005年3月17日,她被“家乐福”马兰道店的一只A玉镯所吸引,并以6000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只标价高达36800元的翡翠玉镯。翡翠玉镯分为三级,A货是指纯天然玉器,对于本身瑕疵不做任何技术处理,更不加任何制剂填充,否则就是B货,或者C货。玉器级别的价格差别很大,以A货最为昂贵。每件待售的A货玉器的认定,都由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以后,出具证书并拍摄照片、编写编码。王亚军购买的这件手镯,不仅证照齐全,色泽亮度都是上乘,有买方的郑重承诺,王亚军认为应该不会有假。可是她戴了两个月,发现颜色不如以前好了。于是,王亚军申请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新对自己的玉镯进行鉴定。
几天以后,鉴定结论出来了,结论让王亚军大失所望。2005年7月15日,国家首饰质检中心对这只玉镯出具处理意见函,函件中肯定了这只玉镯为处理品,就是人们俗称的B货。同时承认,原来的鉴定结论,是他们质检中心工作失误所造成,愿意协助王亚军退货、并购买到她满意的商品,对王亚军因此带来的误工和交通费损失,予以赔偿。王亚军满心欢喜买来玉器店却得到了一个假货,于是她到家乐福请求更换一只同价位、同质量的真品。但却受到了冷遇,在聘请律师出面和对方协商无果之后,一纸诉状将家乐福告上法庭,讨个说法。
法院会如何判决,敬请收看本期《案与法》栏目—《家乐福是否应十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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