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的媒体报道说,一种新的法律文书——性爱合同在美国诞生了。卡得尔是洛杉机的性学专家兼律师,一天,他的一名客户跑来向他诉苦:他和新认识的女友彼此一见钟情,并且两人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但是没过多久,两人就不欢而散了,女方扬言要控告他性侵犯,无奈的他只能求救于律师了,面对这样的案例,卡得尔也是非常伤脑筋。一天,他突发奇想,为什么不能事前先签一份“性爱合同”呢?表明这次性活动是在双方友好自愿的前提下发生的,从而会彻底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种种纠纷。
性爱合同出世后,有人赞同,有人反对,引起了人们广泛的争论。如果您在网上搜索性爱合同,就会在各种不同的网站上看到不同版本的性爱合同。每个人的性爱合同在具体内容上可以不尽相同,比如一旦性方式不对,产生了身体上的伤害怎么办?比如对方有没有避孕的义务?总之,在性爱合同的条款里,通过性伴侣的协商,会把所有的可能预想的后果提前写进合同条款里,有的性爱合同甚至规定了要定期给对方写情书这样的内容。真不知道这样细致的合同,真能避免今后纠纷的产生吗?
有人认为性爱合同本身就是对爱情的不信任,这种合同挑战的是社会道德,还有人会觉得面对没有婚姻约束的性关系,一纸约定,倒也必要,像婚前性行为或者婚前同居,这也不失为一种处理模式。那性爱合同真的能起到约束两性关系的作用吗?它是否和我们现有的道德和法律相矛盾呢?在节目中,我们的嘉宾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您对性爱合同又有怎样的想法呢?敬请关注本期《TV悄悄话》——《性爱合同面面观》。
首播:T6 5月11日(周五)23:05
重播:T6 5月13日(周日)23:25
卫视:5月17日(周四)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