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统计,天津今年电动自行车产销量将达到50万辆,约占全国的1/6,为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本市电动自行车管理部门表示,将对电动自行车实施《准办证》制度,陆续公告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
本市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要求,所有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和自行车安全要求即车身总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其构造和外形式样与国家规定的2轮自行车基本相同,电动机功率要在240瓦以内;必须有脚踏装置,由人力脚踏驱动时,30分钟骑行距离不应少于7公里,电动驱动时速不能超过每小时20公里等。所有审定的型号在经非机动车管理所审批、向社会公布后,才能在非机动车管理所办理打钢号、上牌手续。
制度出台将规范本市电动自行车市场,促使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销售进一步升温。
目前,本市已有41个企业生产、销售的43个品牌,近200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通过了非机动车管理部门审核,被准许办理非机动车上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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