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标准:满分为10分
一、基本要求:(1分)
1、选手应选择适合自己年龄阶段的作品参赛
2、能较流畅地完成自己所选表演作品
3、对作品有一定的表现力和理解力
4、具有自然、良好的舞台风貌
二、声音部分:(朗诵、主持)(各3分)
1、声音气息自然、表情与内容相协调;
2、音色优美、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没有方言语音;
3、语音清晰、语调抑扬顿挫、准确的发音、节奏、符合青少年儿童的特点及情绪;
4、内容与情感的融合,感情丰富、气息的平稳和谐;
5、节奏起伏的掌握、良好的舞台风貌;
6、语言组织能力、语言的准确性及临场应变能力;
三、特长部分:(任选)(3分)
舞蹈:
1、节奏与动作的协调。
2、动作与内容、有韵味、有内涵。
3、具有一定的技巧性、技术性。
4、良好的舞台风貌。
影视小品表演:
l、声音、情感的综合运用。
2、表演的可塑性及广泛性。
3、应变、快速调整心态的能力。
4、表演具有独特风格,并具有比较强的镜头感。
5、良好的舞台风貌。
唱歌:
1、声音干净、准确。
2、对歌曲内容的表达能力。
3、声音、情感、动作综合运用。
4、对音乐、歌词的表现能力的协调。
其他特长:
★ 应有相应的特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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