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荣,一位普通的农民,河北廊坊市香河县五百户镇香城屯村村委会主任,一年多前,就是这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写信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自己在从事养殖业过程中,发现养殖业占用土地还需要进行审批,对《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及未利用地从事养殖业,不建筑永久性建筑物的,应当按照临时用地办理审批手续”的规定提出意见,认为该条规定的内容与《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
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王淑荣的信后,经法律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共同研究后,认为《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仅限于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两种情况,不包括养殖业,《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确实与《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的规定不相一致。200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函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对《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最终《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获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就这样一位普通农民上书全国人大使得一部法规最终改变了。
在王淑荣满当当的书柜里,除了一些医学的书,其它的基本上是法律书。关于自己和法律的渊源,王淑荣说她很小的时候就看到过父亲帮人家打过官司,从此便坚定了王淑荣学法用法的信心。“我的立场是永远站在法律的立场上,站在村民的立场”这是王淑荣最常说的一句话。近期《时代智商》将带您走进这位普通公民王淑荣的法律人生。首播8月15日周一18:00,重播当晚23:10及次日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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