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购房时如果选择普通住宅,就可以享受营业税契税等方面的优惠。普通住宅的标准,也随着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变化而调整。最近,天津市就重新规定了什么是普通住宅,并从下月起正式执行。
新标准规定,今后凡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标准的住房为普通住房: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 (二)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三)住房成交单价符合以下条件:1、坐落在和平区内,每平方米价格低于7100元(含7100元/平方米); 2、坐落在河西区内,每平方米价格低于6300元(含6300元/平方米);3、坐落在南开区内,每平方米价格低于6100元(含6100元/平方米);4、坐落在其他区县的,每平方米价格低于5000元(含5000元/平方米)。
记者注意到,与去年天津首次制定的普通住宅标准相比,新标准最大的变化体现在住房成交单价上,由原来的按地级划分,改为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采访)天津市国土房管局 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窦权宏:为什么变化。
也就是说,新的普通住宅标准就是为了不让本属于普通住宅范畴的房屋,其价格受房价总体上涨影响过大。另外,新标准公布以后,房屋交易中的营业税和契税的缴纳都采用统一标准。在计算房屋过户契税时,只要同时符合普通住房标准3个条件,税费就是1.5%,而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为3%。另外在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的收缴上,符合普通住宅新标准并且交易间隔在5年以上的房屋可以免征营业税;不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住宅,交易契税按3%征收,交易间隔在5年以上的,还应按两次交易差额缴纳相应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