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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T1)作为一档沟通民生民情的专业频道,是宏观经济与百姓生活的沟通、是恢弘磅礴“大”经济与津津有味生活的和谐营造。2007年,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观众的收视需求,持续提升频道的品牌价值,天视一套即经济生活频道将全面改版。广大观众熟悉的三档日播栏目《今日经济报道》、《今日开庭》、《今日生活坊》将继续充实节目内容,创新表现形式,同时还将依托“今日”系列品牌的人气优势,全新推出一档蕴含创新意识、顺应百姓需求的周播深度报道栏目《今日观察》。改版后的经济生活频道在节目编排上更加注重频道的基本定位和整体布局,重新调整了原有部分栏目的播出时间,广大观众一定会更有兴趣、更有机会收看到经济生活频道为您奉献的精彩节目。2007年,经济生活频道将用财经资讯、生活服务、深度报道三大内容板块为您打造一套唾手可得的生活指南。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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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就卡拉OK版权使用收费问题做出说明

  大家都知道,我国将对卡拉OK经营场所使用的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了,国家版权局7月27日特别就此问题举行了记者座谈会,就收费主体是谁,此项是不是行政收费等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确定收费主体

  确定收费主体。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是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主体。这是因为卡拉OK经营者使用的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涉及两个协会分别管理的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的表演权、放映权和复制权。两家协会不会重复收费,而是制定一个统一标准。

  二、卡拉OK版权使用费不是行政收费

  卡拉OK版权使用费不是行政收费。国家版权局是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部门,批准这两个协会对卡拉OK经营场所进行版权收费是依法行使监管职责。

  三、收费标准仅是收取费用的上限

  收费标准仅是收取费用的上限。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将达百亿元的说法是非理性的,国家版权局公示的收费标准仅仅是一个收取费用的上限,在具体的执行当中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规则。同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盈利性组织,除了扣除必要的管理费用应将全部收取的使用费转付给权利人,不得挪做它用。

  四、版权费用不应该由消费者支付

  卡拉OK经营场所版权费用不应该由消费者支付。消费者到卡拉OK经营场所消费已经向经营者支付了费用,这次由集体管理组织收取版权使用费只是把使用者早就应该转付给权利人的版权费用明确规定而已。

 
来源: 天津电视台--今日经济报道  2006-07-29 18:38 编辑: 蔡玉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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