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政部11月13日共同宣布,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会安排至少二十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
有关部门责任人表示,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性院校的建设,60万以上的在校学生直接受益,为社会提供各类培训200万人次,同时建设一批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研发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形成500个以上重点建设专业为龙头的重点建设专业群。示范院校应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采取地方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
到十一五末,保证示范院校的学生平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经费校准。2010年,有条件的示范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学生考核合格以后,可以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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