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发布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从今年5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新的管理办法会对市民以后用药买药产生什么影响呢?
新的管理办法实施以后,咱们以后用药会有四个很明显的变化:
一是展会上卖药属于违法行为。
以前咱们经常在各种展示会、博览会等地方看到企业现场销售药品,以后这种卖药行为就是违法的了,企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您如果在展会上发现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向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二是药店禁卖医疗机构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和药品监管部门正式批准上市的药品不一样,以前在药店也可以买到,新的管理办法实行以后,药品经营企业就不能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了,如果私自销售,一旦被发现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是到药店买药别忘索要销售凭证。
新的管理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今后,咱们在药店买药时,一定记得索要销售凭证,万一有点什么事情咱也有个凭证。
四是到药店买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
有些处方药在使用的时候有很多的禁忌,如果使用不当,严重的会危及生命,新的管理规定加强了对处方药的管理,大家在药店买处方药时一定要拿着医生开的处方才能够买,否则,药店随便销售处方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