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热闹闹的大年过去了,烟花爆竹的销售也基本告一段落了。按照相关规定,从正月十六之后,天津市区内各网点就不能再销售烟花爆竹了,而没有卖掉的花炮将会统一存放。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对储存条件的要求也非常高。夏季存放温度不能超过35℃,还得经常通风;雨季又得有防雷击、防静电的装置。所以个人存放大量花炮,存在很高的危险性,包括天津在内,全国很多地方都采取统一存放。
记者在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詹庄子仓库了解到,这里从正月十六就开始统一办理销售剩余花炮的代存,办理期限将一直持续到3月底,而代存一箱的费用仅为每月1元,存放时间可以到2008年的1月31号。不过,在这里存放的花炮也是有一定要求的。
(采访)天津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詹庄子仓库主任李顺来:我们代存的烟花爆竹必须是我们的货源,必须是整箱的。
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非正规渠道的花炮质量无法保障,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又很高,所以为了防止非正规渠道零散花炮入库,他们在代存之前都要经过仔细检查,还要签订双方协议,避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目前全市设有13个存放仓库,完全可以妥善存放全市零售网点未售出的花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