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是个缺水城市,水资源非常宝贵,处于地下深层的地热水和矿泉水资源是不可以随意开采的。3月8日,市水利局专门针对这两种水资源进行了取水许可的执法检查。
这里是位于东丽区的中河化工厂,经过查看,这里的取水井是一口地热开采井,每天为工厂提供源源不断的地下水资源,但当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负责人出示取水许可证时,对方却表示目前还没有。
(采访)企业负责人:以前有采矿证,还不知道要换成取水证……
这位负责人提到的采矿证,其实就是国土资源管理局发放的开采地热水和矿泉水许可证,不过,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去年12月1号开始执行的水法《天津市实施办法》中对取用地热水和矿泉水已经有了新的规定。
(采访)天津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副主任 杨国彬:以前40度以上地热水是采矿证,现在统一管理,都要换成取水证。
统计数字显示,近年来我市地下水资源集中开采量迅速增长。以地热水为例,目前我市共有地热开采井224眼,每年总开采量达到2500万立方米,是全国利用地热水供暖规模最大的城市。专家指出,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容易造成地面沉降等后果。据了解,新办法实施之后,现在各单位在取用地热水和矿泉水时,已被纳入了水资源的统一配置和管理中,开采单位必须按照水利部门确定的开采限量进行开采。目前,水政监察人员已经开始对全市地热水和矿泉水用水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凡是没有办理许可证的,将限期5天办理手续,否则将处以5-10万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