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一位叫刘革学的人发起了天津首次个人合作建房行动,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要说这盖房子可是件费心费力的大事,不过,要是能把房价降下来个十几万,就算费点心血也值了。这不,才一个多月的时间,咱天津又出现一个人,也开始张罗起个人合作建房的事了。
和刘革学不同的是,这次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人是个律师。杨仲凯,专门负责房地产法律业务,从事这行已经有10多年了。一年前,他开始萌发个人合作建房的念头,依靠自己多年来的专业资源,很快杨仲凯的个人合作建房模式就形成了。主要还是通过合作人筹集前期费用,然后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以开发商的名义委托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建设。而具体项目则主要交给律师事务所来全程运作。
(采访)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 杨仲凯:事务所负责法律……和成立理事会等……
个人合作建房要涉及的合作人至少要在四五百人以上,要同时协调那么多人的意见显然不是很容易。这也是其他城市个人合作建房成功率不高的最主要原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杨仲凯提出的合作公约中特别设置了一个理事会以及合作人大会,分别对建房中具体事务和重大事情进行决策。
对于个人集资合作建房,资金的筹集显然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在杨仲凯的方案中,打算参与合作建房的市民,在签订待建协议之后,需要存入首笔房款15万元到专门账户中,到拿到土地后,还需要再存入第二笔房款5万元。在使用这个账户中的资金前,必须要征得合作人大会、理事会、银行以及律师事务所的同意,共同签字才行。
(采访)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 杨仲凯:保证资金安全,不成的话退回钱。
业内人士表示,在国外,民间自发的合作建房行为已经非常普遍,这种模式也比较成熟。虽说目前我国没有明令禁止个人合作建房,但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支持。法律地位的不明确有可能将直接影响到拿地资格、银行贷款的成败、建设资格以及最终房产证的取得。或许在摆脱了体制上的尴尬之后,中国个人合作建房的路才能走得更顺畅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