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天津市一些药店和药厂发起了一场回收过期药行动,这也是我市首次出现的比较成规模的从老百姓手里回收过期药的举动。现在,这场行动接近尾声了,厂家换回的这些过期药品会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到销毁现场去看看。
上午,在北辰区的一处销毁点,回收来的过期药品被工人堆放成了一座“药山”,记者发现,这些药几乎涵盖了所有居民生活中的常备药品,其中,像麦味地黄丸这样的老药,生产日期竟然还是1983年2月。处理过期药主要通过焚烧销毁的方式,今天烧毁的过期药大约5吨左右,原有市场价格约5百万元。如果这些过期药品不被回收,老百姓还把他们当作正常药品使用的话,可谓后患无穷。
(采访)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天津地区经理 苏光华
根据卫生药监部门的统计,在我国约有78.6%的家庭都存有备用药品。但几乎所有家庭,都没有定期清理家庭药箱的习惯。因此在这些家庭储存的常用药品中,有一半左右都超过了有效期,药品一旦过期,就意味着失去药效。同时在这些过期的药品中,又有很多被不法商贩收购而重新流入市场,会产生更大的危害。不过,目前我国没有明确出台回收或处理过期药品的法规。所以,很多回收、置换过期药品的活动就成了企业自发的行为。例如这次集中销毁的过期药品,就是企业花了一百多万元和市民置换的。另外,因为药品的特殊属性,很多过期的药品都无法重复利用,所以只能彻底销毁。
(采访)和计黄埔中药有限公司天津地区经理苏光华:一般是焚烧或掩埋,这次多是中药,就焚烧,如果西药多,就掩埋。
无论是焚烧或是掩埋,目前过期药品的处理费用基本是由企业自己负担。自己掏钱收回过期的废药,再花钱封存处理,这样赔本的买卖让很多企业对过期药品采取了拒绝的态度,少数愿意回收过期药品的企业也是不堪重负。那么,该如何有效建立起家庭药品回收更换机制呢?有关人士认为,这不仅需要药品生产、销售企业承担更多的售后服务义务,相关药监部门也应该出台鼓励政策,帮助企业减少回收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