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设密码,也不用身份证,只要本人签名就能刷卡消费了。就因为方便,很多人都开始使用这种可以透支的信用卡,但是持卡人都知道,消费时本人签名是能够成交的唯一凭证。最近,有消费者反映,现在去商场超市购物,一些收银员根本就不核对签名,刷信用卡一点儿安全感也没有,根据观众提供的线索,我们进行了暗访。
记者拿着一位同事的信用卡在一家大型商场和一家大超市分别买了200多块钱的化妆品和40多块钱的食品,在购物小票上签了与信用卡背面相同的姓名,但笔迹明显不同,可结帐人员连看都不看就放走了记者。随后,记者又来到一家超市,结帐时记者随便写了个名字,根本就不是信用卡上的名字,竟然也没关系。
(采访)商户:(我用的别人的卡,签的我的名字,也没事吗?)没事,签名只是让你确认一下金额。
根据信用卡使用的相关规定,开卡后,持卡人需要在背面签上自己的姓名,卡才能够生效使用,消费时收银员在核对卡背面的签字和小票上的签字一致之后,才能确认交易。但是记者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收银员根本就不核对签名笔迹。信用卡是可以透支大量金额的,签名就是保证资金安全的重要凭据,如果这一环节没人监管,信用卡一旦丢失,产生的盗刷损失应该由谁来负责呢?
(采访)银行客服人员:产生的损失由商户来负责。
(采访)超市工作人员:就算是我们核对出来有什么问题也不能指责顾客,只能是把你说的这个问题向上反映。
看来,银行、商户没有一方明确表示承担责任。那么,目前天津的POS机一部分是银行设立的,另一部分是银联设立的。对这种情况,银联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采访)银联商务天津分公司大客户业务部副总经理朱红:挂失前的损失由持卡人自己承担,挂失以后由银行承担。
银联也提醒信用卡用户,从信用卡丢失,到挂失之前的这段时间,如果出现盗刷情况,这类纠纷解决起来非常麻烦。所以,用户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如果在挂失后产生了盗刷损失,经查证是因为核对签名不慎导致的,商家就需要承担部分损失了。
记者的这番调查真是让人挺担心的,我们希望,商家和银行能督促收银员们仔细核对消费签名,这样能让消费者、商家、银行三方都减少麻烦和经济损失。本期《今日经济报道》的互动话题就是“您对目前的刷卡环境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欢迎给我们发送短信,移动用户可以编写短信内容发送到08728888,联通用户发送到8728888,小灵通用户发送到18728888。
上期节目我们就“使用返券时您遇到过消费陷阱吗”?就这个话题,手机137尾号5960的观众发来短信说:我曾经遇到过使用返券时,店家称必须消费到相当于返券的双倍金额才能享受返券:也就是返券一百,必须消费两百,我觉得这是霸王条款!手机133尾号7920的观众发来短信说:我就掉进过这样的循环消费里,结果接二连三的消费了好几百块钱。手机133尾号7938的观众发来短信说:我曾经遇到过返券被限制使用时段的尴尬局面。希望商家不要在返券上做文章了,让消费者真正得到方便和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