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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T1)作为一档沟通民生民情的专业频道,是宏观经济与百姓生活的沟通、是恢弘磅礴“大”经济与津津有味生活的和谐营造。2007年,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观众的收视需求,持续提升频道的品牌价值,天视一套即经济生活频道将全面改版。广大观众熟悉的三档日播栏目《今日经济报道》、《今日开庭》、《今日生活坊》将继续充实节目内容,创新表现形式,同时还将依托“今日”系列品牌的人气优势,全新推出一档蕴含创新意识、顺应百姓需求的周播深度报道栏目《今日观察》。改版后的经济生活频道在节目编排上更加注重频道的基本定位和整体布局,重新调整了原有部分栏目的播出时间,广大观众一定会更有兴趣、更有机会收看到经济生活频道为您奉献的精彩节目。2007年,经济生活频道将用财经资讯、生活服务、深度报道三大内容板块为您打造一套唾手可得的生活指南。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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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物权法》(二):业主优先使用车位车库

关注《物权法》(一):百姓身边的“财产法”   2007-03-27

  从《今日经济报道》收到的短信来看,大家对物权法确实还有很多疑问,像商品房70年后的产权问题、房屋的采光权问题等等,我们会在后两天的节目中请律师详细解答。本期“关注《物权法》”系列报道,首先来解读业主们关心的车位问题。小区私家车一多,停车就难了,业主们可以接受交钱停车,但是最不能容忍开发商把紧张的车位卖给小区以外的人。那么,新出台的物权法就让您能依法说理了。

  这两天,记者走访了天津市的几个住宅小区,发现现在这些小区的地上车位基本都是由开发商出租的,租金按照车辆的排气量不同分为几个等级,少则每月八九十元,多到二百块钱左右。而地下车库的停车位都是由开发商出售的,目前的售价都在每个车位十万元左右,而且是根据房价的波动调整的。对于目前车位出租出售的价格和方式,小区业主们多少都有些意见。

  (采访)

  市民:地下车位太贵,而且是终身的,我们没必要终身。
  市民:地下现在有252个车位,实际上空着100多。上面车没法往里入,下面空着,我觉得这就不合理了。

  业主们和开发商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上,而在新公布的《物权法》中,对地上地下车位都有明确规定:地上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而地下车位的归属分为三种情况:在卖房时已经摊入房价的地下车位归业主所有;没有摊入房价的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出租出售;如果地下车库属于人防工程,则只能出租不能出售。

  (采访)律师孙志伟:具体的权属可由开发商与购房人签署买卖合同时约定。

  不过,《物权法》中有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小区内规划的车位、车库应该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如果开发商不管小区业主的需要是否已经满足,就一味出售地下车库,那就剥夺了业主承租的权力,也是不合理的。

  而且根据新公布的物权法,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能再对地上车位收取租金了。因为地上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即使要向车主收取机动车场地占用费,这个收费标准也要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制定,收取的费用要归全体业主支配。

 
来源: 天津电视台--今日经济报道  2007-03-28 14:32 编辑: 蔡玉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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