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视:艰难的胜诉
七年艰难取证,两次顽强上诉。78岁天津老人对日索赔案二审胜诉,邵义诚老人走进演播室细说详情。敬请收看本期新闻视线。
本期嘉宾:中国二战劳工 邵义诚
天津外国语学院院长 修刚
播出时间:7月20日22:30
演播室
主持人:无限新闻空间,视线随我延伸,欢迎收看新闻视线。在60年前,360名中国劳工被强掳到日本,从事强体力劳动,直到二战中日本战败。中间他们不仅经历了屈辱苦难,还有战争所带来的伤害,甚至是死亡。从1998年开始,幸存的5名原劳工开始向日本法院提出了诉讼。直到今天,这几位年逾古稀的老人终于争回了自己尊严和应得的赔偿,78岁的天津老人邵义诚就是其中之一。
短片
(画外音)1998年天津老人邵义诚和5名幸存劳工和其他几名遇难劳工家属向日本广岛地方法院提起了诉讼,拉开了这起长打7年的诉讼案的帷幕。广岛地方法院于2002年7月以“时效壁垒”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要求。之后,原告向广岛高等法院提起上诉。2004年7月9日,广岛高等法院开庭二审此案。厅审过程中,广岛高法认为强掳劳工和迫使强制劳动,是明显的侵犯人权,给原告造成了极大伤害。被告方的行为明显违背了正义,不得以“实效”为由逃脱责任。2004年7月9日,广岛高等法院开庭二审此案。庭审过程中,广岛高等法院认为强掳劳工和迫使强制劳工,是明显的侵犯人权,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被告方的行为明显违背了正义,不得以“时效”为由逃脱责任。此案是日本高等法院首次判被告赔偿。
演播室
主持人:好,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的就是中国二战劳工索赔案的原告邵义诚老人,还有为本案一直提供无偿翻译的天津外国语学院的修刚院长,非常欢迎两位来到我们的演播室。从提起诉讼到胜诉,可以说是整整花了7年的时间。那现在两位还能不能给我们形容一下,在胜诉的当时,在法庭上两位是怎么样一个心情?
邵老:在胜诉的时候我们挺高兴,在我们听到法院下这个胜诉的判决,哎呀,那时候都哭了,都掉眼泪了。就是这个胜诉的消息,(让大家)挺激动的。
主持人:修院长当时是怎么样一个心情?您可能是第一个听懂代表我们胜诉了。
修院长:判决的时候他是从事实(开始念)到最后才说胜诉和败诉,那么一直他讲了20分钟,十五六分钟的时候,仍然还是在强调日本的民法的问题,强调时效的问题,强调基于这些很难得到赔偿的问题,大家可能那个时候心都有点冷。但是一直到了最后,他才开始说就是如果用这个“时效”,这个法律如果有悖公理有悖民意,这样的时候,这个“时效”就不能考虑它和“时效”的目的是相违背的。说到这个时候他没有说是胜诉还是败诉,说到这个时候,我们认为是胜诉了。当判决结束的时候,就像邵大爷所说的,全场都兴奋起来了。他们这些原告和律师们都很激动,原告都流出了热泪。然后法庭里旁听席上的,所有记者一霎那全跑光了,去发稿子去了,而且日本的这些来支援的人们,包括留学生都互相拥抱,确实喜极而泣。
主持人:那邵老,我们知道是1998年提起诉讼的,那1998年距离您在日本做华工的时候相隔了多久?
邵老:已经有50多年。
主持人:50多年。那为什么会在50多年之后想起要诉讼?
邵老:现在是这样,原来就根本没想这些事。1996年突然河北大学的刘宝辰找到我,这才知道日本有人给我们出头打这个官司,最后就是谈判没谈成。1998年的11月16日去日本开始上诉,这起官司我们觉着有一年二年还打不完吗?没想到一打打了七年,七年的时间是刚开始远远没有想到的一个时间。
主持人:那在这七年当中,有没有遇到过什么样的困难?
邵老:西松怎么也不承认,在那时候。有时候我们想起来,因为抓华工以后在那干活得了病,得病以后回了家,有病给送回家了,我母亲去世了。所以在这时候自己很悲痛,所以有这个思想挺悲痛的,一直都忘不了这件事。
修院长:他们起诉的时候是五名老人,在这七年当中已经失去了两位。这个对我们来讲是印象很深的一件事情,他们有两位老人最终没有听到二审胜诉获胜的消息。
主持人:这场胜诉可以说是非常来之不易的。比如说在2002年,就曾经经历过一次败诉,在败诉的时候,您当时已经是76岁了,当时是什么力量支撑着再一次去上诉?
邵老:我们绝对把这官司打到底,我们不打胜了决不收兵。还有一些友人出来给我们作证。
主持人:通过您刚才的一些讲解,我们发现在这个过程当中都得到了日本友人的帮助,刚才也看您拿了一张照片过来,和日本友人的一些合影,能不能拿来给我们看一下?
邵老:这第一个是川原洋子,这是日本方面主要的负责人。这个是新美隆律师。
主持人:这都给我们提供了很多的帮助。
邵老:对。
主持人:现在在日本人心目当中,对过去的一些历史,比如说强掳华人当劳工这样一段历史,他们是怎么样看的?
修院长:现在有很多日本的学者,包括有良知的律师,包括一部分爱好和平的人士,他们还是正确认识这段历史。但是更多的日本人淡漠了这段历史,还有一部分企业,他们实际上在有意抹杀那段历史。
主持人:那修院长,您作为外国语学院的院长,平时工作应该是非常忙的。那这一次花了7年的时间,而且去过很多次日本,就为了这样一场官司,当时您是怎么样考虑的?
修院长:我们的中国华工在那场战争灾难下确实受了很多的苦,应该有义务作为一个中国人为他们找回这样的公道,应该有义务为他们做点事情。做这样的事情作为一个学者,作为一个行政领导,确实精力浪费很多,但是我觉得值。我为能够经历到那一段历史的永远的瞬间感到非常幸运。
主持人:那我们也知道近几年来对日索赔案是越来越多,我们记者也搜集到一些资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短片
(画外音)1995年,以“花冈暴动”带头人之一耿谆为首的11名中国劳工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鹿岛建设公司提起诉讼。2000年达成和解。
东京地方法院于2001年7月对中国原劳工刘连仁索赔案,以“国家无答责”这一法理规否定国家对《国家赔偿法》实施前的行为负有责任为由,否定了国家对强虏事件负有赔偿责任,但该法院同时也表示:“(国家)疏于战后(应提供)救济的义务”,因此命其支付2000万日元。
2002年4月中国劳工对日索赔案,福冈地方法院作出的判决中,首次认定强虏和强制从事劳动的行为为国家和企业实施的共同非法行为。但同样以“国家无答责”为由驳回了原告针对日本国家提起的诉讼请求。
2002年7月在广岛、去年1月在京都、以及去年3月在东京的各地方法院在对三起劳工索赔案作出的判决中,皆以“时效壁垒”为由对原告的诉讼要求不予认可。
2003年3月东京中国劳工索赔案,东京地方法院以时效已过为由驳回了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的中国劳工李万忠等42位原告的赔偿诉讼要求。
演播室
修院长:这些年对日索赔案是越来越多,但是胜诉的却是非常的少。这次也就说有史以来头一次中国(对日索赔)二审胜诉。核心的意义就是突破了这个时效的壁垒,应该是整个二战期间,被掳的华工有4万多这次的诉讼,这次的宣应该是为今后的路打下了一个非常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