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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交通 我有责任


  本期导视:法制交通我有责任

  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出行屡禁不绝,市民、交管部门、专家会诊病因,共寻对策。敬请关注本期新闻视线。

  本期嘉宾:天津广播电台交通台主持人 丁涵
        天津日报综合新闻部主任 穆秀玲
        交通周刊记者 荣景治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黄全利
        南开大学交通与经济研究所教授 刘秉镰
        20位热心观众

  播出时间:8月14日22:30

  演播室

  主持人辛青峰:无限新闻空间,视线随我延伸。观众朋友,您好,欢迎收看《新闻视线》《交通大家谈》特别节目。

  主持人何燕:今天我们的演播室是设在城乡中路的路口,现在刚好是下午四点多钟,应该说各个交通路口都即将迎来最紧张最繁忙的一个时刻。

  主持人辛青峰:自从我们《交通大家谈》这个节目前三期播出以后,收到了不错的反响,很多观众给我们写来了信,打来了电话,并且发来了邮件。

  主持人何燕:的确是。很多观众都说了自己对天津交通的一些想法和建议,应该说还都是一些挺不错的建议,所以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应该说也是非常多。

  主持人辛青峰:首先我们来介绍一下台上的三位嘉宾,他们是天津广播电台交通台的主持人丁涵老师,天津日报综合新闻部主任穆秀玲老师,交通周刊的记者荣景治老师,欢迎三位。

  主持人何燕:同时今天我们台下也有很多嘉宾,今天在我们台下就座的有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黄全利局长,黄局长,您好,非常欢迎。同时我们也有交通方面的专家,有南开大学交通与经济研究所的刘秉镰教授,刘教授,非常欢迎。同时我们还有20位市民代表,他们都是非常关心我们交通、非常关心我们《新闻视线》栏目的热心观众,非常欢迎大家。

  主持人辛青峰:好,再次感谢大家。在正式开始之前,我们先来看一段短片。

  短片(行人违法行为)

  演播室

  主持人何燕:好,继续回到我们的演播现场。刚才我们看到的10种人,可以说是我们交警平时在执法过程当中所总结出来的。

  主持人辛青峰:那咱们这个《交通周刊》作为咱们天津市的一个有20年历史的交通专业周刊,荣老师能不能谈一谈,除了我们刚才列举的那些现象,还有哪些事是我们比较容易发现的交通违法现象?

  荣老师:他(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在路口抢行、逆道行驶,还有突然左拐,包括行人通过路口的时候不看红绿灯等等这些个交通违法行为,都是比较突出的。在2003年的时候一个数字显示,我国交通事故已经连续10年位居世界第一,每年的死亡率达到了10.9万人。

  主持人何燕:现在我们编导通知我们说,就在我们的身后刚好有一位骑自行车的市民,他带着一个成年人。看来这样一种现象在我们生活中真的是非常多。刚好在我手上也有这样一个数字,就是说仅仅就今年上半年到7月份为止,公安机关受理的由于行人和非机动车造成的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就有67起,其中有9死62伤,应该说这个教训是非常惨重的。为什么有了这么多血的教训,还有这么多人要冒着这么多的生命危险去闯红灯或者跨护栏?

  丁涵:它的存在、它的出现,跟我们目前这种道路交通情况和老百姓对交通安全法的认识不高有一定关系,对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观念淡漠也有关系。你比如说刑法,他认为那是法,这刑法可厉害,千万不能违法。但是对食品卫生法,包括环境保护法,包括我们的交通安全法,他认为这个无所谓。我闯了红灯无所谓,现在大家都在闯,如果我停在那,在人少的情况下,交通环境不是很乱的情况下,如果停在那等红灯不走,后面的人会说我。哎,你是有毛病怎么着?冒傻气,为什么不走啊?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认为确实条件挺好,我过去吧,这就是一种侥幸心理。

  穆秀玲:行人和非机动车他觉得好像无所谓,觉得这个,现在说是违法行为,他觉得这个违法和那种刑事犯罪他觉得还不是一回事。觉得是日常生活当中的不良习惯。

  主持人辛青峰:这种心理不是存在于个别的个体,甚至于一个相当数量的群体。

  丁涵:影响一群人。

  穆秀玲:对。

  荣老师:那么据我们了解,咱们交通周刊曾经报道过我们在日常经常发现的违反交通法以后经常说的20种理由,有一种心态就是找借口。我今天早晨上班晚了,我迟到了,还有一种理由就是说,您看,民警同志,我下岗了,您今天要罚完款,我就没钱(了家里)等米下锅。还有一种理由,你说我闯红灯了,你有什么证据,有谁能作证。说到罚款了,有的人就说了,我没带钱,要自行车就有着一辆,你看着办吧。甚至于有的时候和交警发生争执,等等种种这方面的原因(理由)。

  主持人何燕:我想在这里应该问一下台下的观众,如果说有那位观众在以前曾经有过交通违法行为,有没有使用过这20种借口中的一个?

  主持人辛青峰:我想还是举手示意我们一下吧。好吧,这位小伙子,把话筒递过去。

  市民:我来说一下,因为我们都是大学生,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都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因为我们没有经济来源,碰到交警,交警也都比较同情,我们一般找的理由就是上课快迟到了,或者考试时间比较紧。

  主持人何燕:我刚才看到刘教授在举手。

  刘教授:刚才记者谈到的20种理由,我大概有四、五种都用过。

  主持人何燕:是理由还是借口?

  刘教授:借口,就是前面找托词,我都用过。最后说我是教师,你少罚点,总是这样博得同情。

  主持人何燕:您当时说这些理由时您怎么想?

  刘教授:因为首先,我当时不知道我是在违法,我仅仅是违规,另外就是贪图一时的便利,希望能够有一点侥幸的心理,能够闯过去,这个行人和自行车他往往不意识到他自己处在极度危险之中。他没有意识到他是危险的,同时他也认为,你这个开车的人,永远是个非常聪明的人,是个技术高手,你绝不会撞我。

  主持人辛青峰:我们在日常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当中可以看到,有些确实是故意的交通违法行为,那么也有些是有些被动因素的。所以我们主持人何燕这还有一封观众来信,可以给大家说一说。

  主持人何燕:在我手上就有一封观众来信,他说非机动车其实有的时候,他是不情愿或者说是被动地抢占机动车道,比如说因为马路停车,已经让非机动车无路可走了。这应该要问一下我们的黄局长,黄局长,就像向行人与非机动车他的违法究竟能够给我们的道路、交通能够带来一些什么样的压力,或者说带来一些什么样的危害?

  黄局长:交通违法给城市带来的问题,主要是表现在大的方面就是说它会影响我们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制约着我们生产运输的发展。从小处说可能会危及到我们社会安全的稳定,危及到我们家庭的能不能平平安安地快乐地生活。所以说交通安全应该说是我们人民生活当中最最重要的一个事。应该说衣、食、住、行当中,行是占一个方面,但是没有一个安全的行,连生命都保不住了,衣、食也就没有意义了。

  主持人辛青峰:既然交通违法行为危害那么大,治理它就是一个关键。我想在坐的各位是不是能够提一些自己对于咱们城市环境、交通治理方面的建议。好,这位先生。

  市民:我对于人们不走人行横道线,我非常反感。我们这是一个大城市。不是郊区,也不是野外,我们为什么不往边上走呢?我是一个教育工作者,首先从我做起,我教育我的学生,我让他们下学以后,一定要走人行横道线,看到红灯一定要停。

  市民:交管部门、民警同志,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另外在交通设施上,咱们目前天津市我觉得还需要有改进的地方,比如天桥,作为我们一个很大的天津市,屈指可数的几个天桥,远远满足不了我们交通发展的需要。

  丁涵:虽然有些道路上的设施不健全,但是吉利大厦、滨江道口,我们知道在滨江道的左侧和右侧都有过街天桥,可是就在这种健全交通设施的情况下,仍然有人横跨护栏。

  主持人辛青峰:谈到加大执法力度,要严格执法问题,黄局长能不能谈谈,我们怎么样提高这方面的执法能力?

  黄局长:从天津市整体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看,我们交通秩序状况实事求是说不是很好。我们今天在现场我们做节目的时候,也看到了很多交通违法行为,我在听着嘉宾的议论,而且我在看着周围的环境,实际上我的心里也挺愧疚。我们在现场就能够发现这么多的交通违法行为,说明我们在管理上确确实实存在一些问题,使那些违法者不敢违法。这是我们今后要加大工作力度的一个方面。我们想加大工作力度呢,不单纯是罚款,还有一个要进行确确实实的教育,使我们广大的交通参与者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让他知道错了,这个措施违法了,不单单是犯个小错误,这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呢,就是加强从源头管理,源头管理呢,刚才马先生说了,就是说搞教育要从娃娃做起,从学校做起,更主要的是从路面上管理。良好的交通行为,不仅靠自觉遵守法律,还要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职能部门依法加大管理的力度,使守法者能够有一个畅通(出行)环境、安全的环境,使违法者无地藏身,这样才能使我们的交通秩序得到改善。

  主持人何燕:我刚才看到,黄局长在谈的时候,刘教授一直在点头。

  刘教授:我们天津在面临着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国际化大都市我们每条街都是一个门面,我们到处是违(法)行为,这与国际化大都市是不匹配。我自己非常惭愧,我一直在搞交通经济,我都不知道这是个严重违法行为。从教育方面,我们教育每一个市民,如果你做了你不应该做的行为,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这也应该通过正面来宣传。

  主持人辛青峰:我记得丁老师在节目中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就是当习惯成为一种下意识,就是一种素质了。

  主持人何燕:当好的习惯,坏的习惯咱不要。

  主持人辛青峰:怎样使我们的法律意识成为大家一种基本守法意识?

  丁涵:我国一位著名学者讲,人人有责这种提法不对,应该是我有责任。如果人人有责,大家的事请大家办去吧,谁也不上心,应该是维护交通安全我有责任,从我做起,才能使收到一定的效果。我们每一个公民应该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遵章守法,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法,才能够创造一个比较好的天津市道路交通环境。

  主持人何燕:丁老师说到这我就想起在做前三期节目的时候,曾经有一位热心观众给我们打来电话,说有一天他在横过马路的时候,正好前面是红灯,旁边也没有警察,他发现所有人都是闯红灯过去了,只有他一个人停在那,想等绿灯亮了再走。结果前面过去的人都回过头来,用特别异样眼神看着他,弄得好像他做了什么错事一样。

  丁涵:是,好像这个人是傻子,有病,没有人为什么不过呢?确实有这种现象出现。我看交管局给部分中小学生发了一个手册,就是交通安全宣传册,这个办法很好。我亲眼见到过一个超过12岁的可能是六年级学生,跟母亲骑车遇到红灯时候,学生停了,母亲过去了,学生说妈妈有红灯,(母亲说)快走吧倒霉孩子,快走,快走。这种现象让我们看了非常寒心,孩子都知道那种情况该停,母亲过去了还在说孩子,这给孩子什么影响。

  其实刚才在下面听到大家议论,也有不少建议要提。哪位来说?这位大姐。

  市民:我建议在暑假期间也是一个(教育孩子)好机会,让孩子通过交通事故教育,或者学校把事故交警请到学校给孩子讲课,让他们知道不遵守交通法的危害性。

  市民:在深圳这个城市,非机动车和行人共用一个信号,非机动车在便道上骑行,等信号和行人用一个信号,不与机动车用一个信号,天津有条件的道路可以实现。

  主持人何燕:好的,非常感谢。我接触的一些市民,感觉就非常深刻,大家都是把(交法)当成法规来看,没有把它当成一部法律。

  主持人辛青峰:我想只要看了今天的节目,起码可以做到一点,交通法是一部国家的法律,交通违法行为,和其他的违法行为性质都是一样的。

  主持人何燕:这样一种遵法意识在今天到底对我们有多重要。

  丁涵:遵章守法应该首先从尊重执法者,也就是尊敬在道路上维护我们出行安全的交警,尊重他、理解他。

  穆秀玲:由交通规则上升到法律,确实体现了社会进程、社会文明。每一个交通参与者提高自己文明素质,创造一个文明、安全有序出行环境尽一份力。

  主持人辛青峰:我觉得正向穆老师说的,交通法颁布能够形成一部法律,本身就体现一种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提高。

  主持人何燕:在节目的最后,想请大家每个人用一句话描述你心里想到的一个场景。

  黄局长:我们最最希望看到的是,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各行其道,遵守交通法。

  荣老师:我希望交通参与者,能够服从民警指挥,因为民警正在履行职责,这是他应该尽到的职责。 所有交通参与者都不被处罚。

  刘教授:各行其道,忙而不乱。

  市民:马路上的交警少一些

  市民:红灯亮时,没有机动车时,行人也在等灯,等绿灯。

  市民: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非机动车、行人,或机动车,遇到红灯嘎然而止。

  丁涵: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从我做起。

  穆秀玲:希望将来再没有交通违法。

 

来源: 天津电视台  2004-08-16 12:22 编辑: 蔡玉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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