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高考已经结束了,可以说接下来最紧张的工作就是阅卷和录取。考试和录取是考生跨入高校门槛的两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但是往往在这两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当中,考生和招生院校或者是考试机构经常会出现一些争议。最近,天津市就分别出台了《天津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争议裁决办法》和《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裁决办法》,这两个办法的出台,可以说为这些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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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季,国家教育部开始实施阳光工程,而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建立完善考生申诉制度,以确保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而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介绍,制定这两个办法也正是为考生建立了两个申诉的渠道,依法规范招生考试机构,招生院校招生行为,保护考生,招生院和考试机构的权利和利益。
天津市教育招生裁决委员会委员贾邦俊:我们采取这种《办法》,它主要体现了及时、便利,及时就是统一考试录取工作,时间性非常强,它不可能让你拖出这么长时间,一定要在尽快的时间做出一个答复。再一个来讲,它要便利考生,让考生有了他的想法、意见,能够找到一个可以诉说的地方,这个裁决主要是包括两个方面,我们这是两个办法,第一个是统一考试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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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都有哪些争议可以用《天津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争议裁决办法》解决呢?
(一) 考生在报名时与教育考试机构之间发生的争议:
(二) 考生在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时与教育考试机构(含体检医疗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
(三)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与教育考试机构之间发生的争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处理;
(四) 考生与教育考试机构之间因考试信息公布与查询而发生的争议;
(五) 考生与教育考试机构之间因考试成绩评定与分数复核而发生的争议。
天津市教育招生裁决委员会委员贾邦俊:它主要指的是考生在统一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这个争议的双方一个是考生,再一个就是考试机构,他(它)们之间的争议这就是我们裁决办法的。第一个办法所适用的范围是这么一个范围,第二个裁决(范围)是招生的录取院校与考生在录取工作当中所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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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都有哪些争议可以用《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争议裁决办法》解决呢?
(一) 高等学校在执行招生录取法律、法规和政策时与考生之间发生的争议;
(二) 高等学校在旅行章程时与考生之间发生的争议;
(三) 经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争议裁决委员会认为‘可以适用本裁决办法解决的因招生录取发生的其它争执。
天津市教育招生裁决委员会委员贾邦俊:一旦发生了纠纷,你可以在申请之后,裁决委员会要在两天之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它是很快的,而且马上组成裁决的一个小组,它一般由三人构成,有组长,还有两个裁决员,这样我们在解决这个问题时就要尽快商量解决。而且一旦出了结果,马上通知学校或者考生,把这个问题尽快解决掉。如果考生和考试机构发生纠纷,我们就会尽快通知考生或者考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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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这两个裁决办法中,争议将会通过一个什么样的程序得到解决呢?
天津市教育招生裁决委员会委员贾邦俊: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分别有两个裁决委员会,我们的组成是有严格的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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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个裁决办法中,核心都是裁决委员会,那这两个裁决委员回的组成人员就尤为关键。
天津市教育招生裁决委员会委员贾邦俊:这样一个组织,它在解决这样一个问题的时候,它本着一个中立性(原则),它既不是考生的代言人,也不是考试院的代言人,完全处在一个社会中立的角度,依照我们先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按照这样的程序解决这类问题,争议双方各有权利指定一个裁决员,首席的组长怎么来产生,这个问题我们是这样考虑的。就是由裁决委员会的主任,来指定一个组长,三人构成,我们在《办法》当中都提到这个问题了,这个制度的设计,我们是完全站在了一个客观、公正这样一个角度,考虑到当事人、争议的双方一种心理上的安排,你要考虑他们是怎么想的,这样一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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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了解,裁决委员会应当履行的职责有:
(一)根据本裁决办法,制定裁决考试争议的具体原则;
(二)培训裁决员;
(三)监督裁决员依法履行裁决职责;
(四)依据规定的程序裁决考试争议;
(五)裁决委员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而这些职责的首要原则就是公正、公平。
天津市教育招生裁决委员会委员贾邦俊:为了保证这个裁决的公平公正和公信,我们还制定了一个回避制度,与此同时还制定了相关的纪律要求,参加裁决人员的纪律要求,这些都是为了保证裁决程序的合理、公正、正义。
主持人:可能有一些考生和家长就会有疑问,那就是争议的解决有了保障,但是如果争议的解决时间过长,会不会影响考生的准时报道呢?
天津市教育招生裁决委员会委员贾邦俊:我们特别考虑到考试、招生这些工作时间性的特点,所以我们在这里,把时间在设计上设计到了一个最低限,就是最短的时间,但是再短也得有时间来保障,没有时间那就查不清事实。
天津市教育招生裁决委员会委员高若敏:这个两日答复的期限就是答复再多,答复也是能够及时的。因为这两个裁决办法都明确规定了受理的范围,这个受理的范围很好对号,所以两天答复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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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争议的有效解决有了充分的保障,但是我们也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了解到,其实每年的高考期间都存在一些不必要的争议,而这些争议有时候是可以避免的。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高招处处长张景华:我们也想建议广大考生,也通过学习和了解国家政策和有关的规定,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应该说最便捷的渠道是向我们的区、县招办,向我们的高校、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来进行咨询。
主持人: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相信裁决办法的出台,一定可以让我们的高考制度变得更加通明,也可以让我们的考生进一步感觉到我们高考制度的公平性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