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对于想卖房子的人来说可是个特殊的日子,因为转让个人住房在8月起就要缴所得税了。这两天,新政策不仅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而且还引发了一连串市场连锁反应。
7月28日《今日经济报道》记者来到了和平区房管局办件大厅,在排队等候办理过户手续的人中,有不少人已经知道了8月1日之后卖二手房需要缴纳所得税,于是赶在实行之前来办理过户。
(采访)
市民:昨天知道的,早就谈好了,今天过来就给办了。
随后记者赶往天津市二手房交易中心,与刚才不同的是,在这里并未出现门庭若市的情况,据几家中介机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8月1号前可能会出现二手房过户的高峰,但对于近一段时间内的交易量来讲,却可能会出现萎缩状态。
(采访)
房屋中介公司1:会停滞一段时间,交易量萎缩,希望政策进一步细化。
房屋中介公司2:对中介不会有太大影响,只是大房子销售难度大了。
相对于中介机构,普通二手房交易者对开征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税的关注度要更高,而且观点也是各不相同。
(采访)
市民1:有点高。
记者:对您买房会有影响吗?
市民2:会有影响,卖方会强压在卖方头上,让卖方拿。
市民3:对百姓没有影响,炒房的要受限制了。
相对于新政策而言,大部分的市民将注意力集中在了即将公布的实施细则上,最关心的问题集中在4个方面:1、个人转让房产所得税要如何计算。2、出售自有住房可以享受哪些优惠。3、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减除的部分包括哪些? 4、普通交易者正常改善居住条件的转让受不受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记者咨询了相关专家,他们表示,新政策实施后普通交易者正常改善居住条件的转让将不会受影响,因为在政策中规定,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打算购买房子的纳税人,缴纳的所得税可以用保证金的形式暂时缴纳,等重新购房后视情况全额或部分退还。而转让居住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以免缴所得税。专家还介绍,在缴纳所得税时,计算的基数不是售房款的全额,而是要减去原来买房的房款,减去各种税费手续费以及装修贷款利息等相关合理费用。
《今日经济报道》2006年7月29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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