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消息对于有车一族可要注意了,从7月1日开始,您要是再给机动车上保险的话,有一个险种是必须要上的了,那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6月19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了交强险的费率和责任限额,不同车型的基础费率也不一样。
据中国保监会公布,这次交强险的总责任限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具体分为三档,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一样,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赔偿原则,即使投保的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交强险也会予以赔付,但赔偿限额就不一样了,只能分别按照以上三项限额的20%计算,分别为10000元、1600元和400元。
在消费者最关心的价格方面,不同车型的费率也是不一样的。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为42种,涉及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等八大类。
其中,私家车主最关心的应该是家庭自用汽车保费了,它分为两种情况,6座以下的车辆保费是1050元,6座及以上的车辆保费是1100元。另外,各种营运车辆的交强险保费也不一样:6座以下出租车,保费为1800元;10吨以上货车,保费为4480元;50CC-250CC摩托车为180元。
这次实行的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主要承担的是广覆盖的基本保障,对于更多样、更高额的保障需求,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自愿购买其他险种。交强险7月1号起正式实行,车主须在7、8、9三个月内投保。有些车主在7月1号前已经购买了商业三者险,但保单尚未到期,此时原保单继续有效,但您应该随车携带保单已备检查,等期满后再及时续保交强险。目前国内22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均获准交强险资格,车主可以选择投保。
《今日经济报道》2006年6月21日要闻:
《今日经济报道》2006年6月20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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