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上房主把房子赠与对方,之后购房人再把房款私下支付给房主,这样就可以躲过5.5%的营业税。“国六条”出台房屋5年内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后,有些人就想出了这种“假赠与、真买卖”的方法。不过这种小聪明真的能逃税吗?您想没想过这背后的风险呢?
准备结婚的张先生和王小姐通过一家中介,选到了一套二手房,准备过户时,房东神秘的说,他们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进行交易,这样就不用缴纳5.5%的营业税了,总房款也就压缩下来了。张先生有些怀疑这种方式是否可行,但房东说赠与作为一种民事行为,只要双方同意,公证处就可以为他们公证,另外,目前我市房管部门在办理赠与房屋过户手续时,对赠与双方的关系没有明确的限制。所以,房东打保票说绝对没问题。面对不用缴纳5.5%营业税的诱惑,张先生同意了。
但是用赠与的方式,真的能帮购房人省钱吗?其实不然。按照规定,赠与房屋虽然不用缴纳5.5%的营业税,但是目前我市对赠与过户的房屋要征收3%的契税,赠与双方还必须承担评估价2%的公证费。这么一算,您说还能省下多少钱呢?而且用赠与的方式,买方就没法儿办理按揭,只能一次性付款;另外办理赠与的程序并不是像想象中的只要双方公证就可以了,手续是非常复杂的,办理起来很费时间。
如果真的按赠与方式交易,背后的风险也是难以预料的。对买家来说,因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即使买家已经付了定金,也没有权力约束出售方的行为。此外,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买方收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就很难要求原房主赔偿。对于卖方而言,最大的风险就是难收房款。由于双方办理的是赠与过户,作为受赠方的买方,“有理由”在房产过户后不缴纳房款。另外,这种“假赠与、真买卖”行为被揭穿,双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还要补缴税款和罚款,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得不偿失的。
《今日经济报道》2006年7月14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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