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只要是在天津各类全日制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学生儿童,无论是否天津户籍、中国公民,都可以随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参保天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今后外地、外籍的学生儿童在参加天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缴费额、保障待遇等将与天津市民完全一样。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100元,其中个人缴费60元,政府补助40元;一个医疗年度内,一个人最多可获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18万元医疗费用,平均报销率为57%。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还将额外享受意外伤害附加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