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首部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
《办法》规定,主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其余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
此次《办法》通过,也是首次通过制度的形式正式承认了民间贷款机构的合法地位。预计9月起申请开办小额贷款公司可正式办理注册手续并开张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