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申请注册商标并不是很麻烦,但需要注意的是,从去年开始,个人不能再注册了,只能是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进行。这主要是因为,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为了遏制商标恶意抢注出台了《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根据这个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再以自然人的名义申请商标了。
抢注商标事件近年看来屡见不鲜,从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篮球明星姚明到中央一套、“神州5号”,甚至是赵本山的台词“你太有才了”等等,只要是热点几乎都成了被抢注的目标,被注册成的商品更是五花八门。而且还出现了很多职业炒客,形成了抢注——炒作——转卖,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比如哈尔滨的一位赵先生抢注的“巨人”、“大力神”等6个商标,已有5个被广州、东莞、南京等地的企业买走,转让价格从1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工商总局出台的新政,就是为了遏止“恶意抢注”及“商标炒作”的现象进一步扩大。
(采访)天津天金商标事务所所长米阿前:现在自然人申请商标,不但要提供相应的主体证明,也就是营业执照,而且要在主体证明所限制的范围之内申请,这样就对自然人申请有很大的限制。
据了解,我国商标申请量从2000年开始,以年均25.66%的增长率迅猛增长,2005年达到66.4万件,2006年达到70多万件。到2007年初更是达到了276万件,其中,自然人的申请量就占到了近四分之一,而在这其中,有相当多的一批人在申请注册之后并没有从事实际的经营活动。而在新措施出台之后申请量已经有了明显的下降。
(采访)天津天金商标事务所所长米阿前:以天津市为例,天津市在2006年的时候,全市的商标申请量达到了9000件,这九千件里,大概有3000件是自然人申请的商标,到了2007年,天津市的整体申请数量下降了不到3000件,只有6000多件。
新措施在遏制商标恶意抢注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也有不少人认为,这也限制了一些自然人正常的申请活动,与国家的商标法相违背,有将商标抢注的特权授予企业的嫌疑。
(现场)记者吴瀚:国家在2001年第二次修改商标法的时候,把自然人纳入了可申请的范围之内,实际上是把商标权从完全的公权性质,逐步过渡到公权与私权并存的一个阶段。如今为了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职业炒作等现象,无奈之下,工商总局又出台了限制措施,退回到原先的底线。自然人可以申请商标肯定是一个发展趋势,我们希望眼下这只是权宜之计,工商部门今后能推出更细化、更有效的措施,而不是对所有的自然人使用“封杀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