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之一,从2007年1月1号起,我国正式启动了KTV版权费征收工作,目前已陆续在云南、陕西、北京、广东等20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展。那么,天津的版权费征收工作进展如何呢?
日前,我市娱乐行业首批正版化模范企业诞生。共有10家卡拉OK运营商获颁了《卡拉OK版权正版化模范企业证书》。取得这张“许可证”的企业今后将合法使用由权利人授权中国音集协的音乐电视作品,在其经营范围之内,如果引发著作权纠纷将由音集协负责解决。
(采访)天津天合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文东:收费标准按照音集协公布的标准,每个包房每天10元。在天津收费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一次性交一年的会有相应的优惠标准。音集协指定了一个账户,要求商家把钱打进去。
(采访)米乐星KTV(天津店)副总经理徐杰:这部分的钱每年向总部交10几万,没有摊到客户身上,都是自己吸收。
作为音集协授权的收费企业——天津天合公司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市已注册的卡拉OK运营商有800多家,但是交纳版权费的仅占三分之一。对于多数还没有交纳版权费的运营商,天合公司表示将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起诉,目前已对10家卡拉OK运营商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将在本月中旬揭晓。
KTV版权收费为何难OK
依据《著作权法》等法律规定,KTV经营者使用歌曲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必须依法取得权利人的许可,且支付给权利人相关的报酬。看起来,这交纳版权费是个理所应当的事儿,那为什么我市500多家KTV经营者都不愿意交这份钱呢?
(采访)天津天合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文东:(记者:您觉得大家不交费的理由是什么?)大多数人不存在不交费的理由,很多人都认为钱早晚要交,是躲不过去的事情。(记者:大家没有质疑吗?)大多数人都认为购买权利人的作品去盈利,不存在这方面的障碍。
对于版权费,卡拉OK运营商真的没有质疑吗?一家KTV经营者告诉记者,冷冷清清的局面已经持续3、4个月了,每天包房出租率不足一半。以一家中档KTV为例,如果日营业额不足一万块钱的话,就基本属于赔本状态,而现在一些KTV每天营业额甚至不足5000块钱。如果再按照一间包房一天10元的标准交纳版权费,的确压力不小。虽然经营上有压力,但多数运营商表示这并不是他们拒绝交费的原因,大家的质疑主要还是集中在对于收费主体的合理性上。
(采访)KTV主管:我们看是不是官方的行为,如果是政府、国家的行为,我们肯定大力支持。交完以后用在哪,是不是自己消费了?都有质疑。
KTV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目前曲库中的歌曲并不是免费得来的,通常要每个月就要更新一次曲库,而更新的歌曲是要向音乐制作公司按照每首歌曲几元到几十元的标准付费的。他们认为,这里面已经包含了支付给作品权益人的一部分费用了。那么“音集协”再来收费,代表的是谁的利益呢?收取上来的版权费又如何处置呢?
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卡拉OK收取版权费并不是政府的行政行为,而是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目前的收费主体——音集协其实是一个非盈利的社会团体。
(采访)天津天合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文东:80%分给权利人,20%用于收取费用期间所支出的费用。音集协透露分配方法,根据点播次数,确定每位权利人应分的份额。
虽然音集协一再表示自己的分配方案能够保障作品权益人的利益,但谁来监管,如何做到公开透明,还存有一定的疑问。
(采访)张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立莹:目前企业、消费者对于著作权法理解不深,而相关部门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各项标准、立法细则都在制定完善之中。
其实对于KTV运营商来说,不交费的“疙瘩”就在于这笔钱是否真正用到了权益人的劳动支付上,而不希望看到有人借用“著作权”的幌子做文章。可目前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我国从监管到实施,还有很多属于尝试阶段,因此需要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也许要在探索中不断成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