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决定明年1月1号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2011年春节前发放到位。未参保集体企业城镇户籍人员,个人可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参加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