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我市运动员陈一冰在伦敦奥运会上所展现出来的高尚精神风貌和突出的运动成绩,日前,市文明委决定,授予陈一冰天津市“精神文明风范奖”的荣誉称号。作为我们天津市的体操运动员,陈一冰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领衔国家男子体操队,以出色的表现成功卫冕了奥运团体冠军,并在单项吊环比赛中,以一流的竞技水平和无可争议的稳定发挥赢得了同行和观众的一致赞誉。面对银牌的判决,陈一冰大度包容的精神和服从裁判的态度,向全世界展现了中华体育健儿的良好形象,得到了国内外舆论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赞扬。作为1300万海河儿女的优秀代表,陈一冰虽然得到了一枚“赛场银牌”,但他却为祖国和天津赢得了一枚弥足珍贵的“精神金牌”。在世界的舞台上彰显了中国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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