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李某某等人所涉案件曝出后,随着各方消息不断渗出,案情的大致脉络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版本。近日,有知情人透露了此案中更多的内情,称李某某为案件中第一个施暴者,检方提起诉讼时并未确定主犯从犯。据爆料人描述,事发当时正值春节期间,李某某和父母正在外地度假,李某某为了聚会坐飞机先行回京。到北京后,李某某跟酒吧的领班张某预订了包房,通过张某找到两名女子,其中一人便是受害人杨某。杨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与酒吧没有雇佣关系。夜深后,一行人开车来到了湖北大厦。李某某等人扶着杨某进入大堂,走进电梯。进入房间后,因受害人杨某的反抗,李某某等人对其实施殴打。此后,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结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就此案当中检方起诉未定主犯从犯的情况,某法律专家解释称:理论上讲,检察机关起诉是可以不定主从的,如果不定主从,说明这些人所起的作用都是一样的,没有必要区分主从。那么一般情况下,也可以认为这些人都是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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