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王胜军、李奎士、李洪云诬告陷害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胜军、李奎士、李洪云向公安机关举报被害人周某某,称其存在合同诈骗行为,导致周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一个月。随后,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三名被告人报案时所陈述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符。2013年9月18日,周某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被依法撤销。2013年12月3日,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王胜军、李奎士、李洪云涉嫌诬告陷害一案立案侦查。三位被告人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敬请收看《法眼·大法庭》,《债主为何变被告》
首播:5月5日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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