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打工的国春林,一天接到福建省平潭县一位名叫李积宝的人打来的电话,要他在2天内带4万块钱来领走孩子。李积宝所说的孩子名字叫国超,是国春林与前妻刘凤芝在10年前生的。
那么李积宝与这孩子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件事的背后又有怎样的秘密呢?
事情还要从十多年前说起,那时才20出头的国春林认识了刘凤芝,认识3年后,他们结了婚。婚后尽管两人收入不高,但日子过得温馨而又快乐。1994年,他们的儿子出世了。转眼到了1997年,妻子刘凤芝提出要到福建打工,这让国春林十分意外。
尽管丈夫很不情愿,但看看家庭的处境,再想想孩子的将来,最后还是同意了妻子的请求。不久之后,刘凤芝背起行囊踏上了南下的列车。孤身一人在福建平潭打工的刘凤芝结识了李积宝,并从相识发展到了相恋。
而留守家中的国春林,此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因为妻子回老家的次数一年比一年少,而且还有意地回避着丈夫从老家打来的电话。2001年春节,下岗在家的国春林和刘凤芝离婚,儿子归刘凤芝抚养。
2001年春节过后,刘凤芝带着儿子来到平潭县东关村与李积宝生活在了一起。孩子来到李积宝家后,由于户口不在本地,上的是高价学,再加上吃的、穿的,这样一年下来,李积宝说至少也要花一万元。
现在,李积宝向孩子的亲生父亲提出给付孩子抚养费的要求。那孩子的亲生母亲刘凤芝又去了哪里呢?李积宝无奈地告诉我们,由于自己有一段时间没出海捕鱼,日子过得有些紧。于是,刘凤芝提出要到外地工作。可谁也没有想到,刘凤芝这一走,不但从李积宝那儿拿走了一万元钱,从此也似乎在人间蒸发了。
刘凤芝跑了以后,如今却要抚养她与前夫的孩子,李积宝越想越窝心,于是李积宝联系到孩子的父亲,要求给付3万元抚养费。而国春林却说,李积宝根本没有资格要抚养费。那么李积宝能否要到他需要的抚养费呢?国春林能否带走自己的孩子呢?敬请关注本期《案与法》——《还我孩子》。
首播:T6 7月1日(周日)21:50
重播:T6 7月2日(周一)11:55,7月3日(周二)8:00
卫视:7月8日(周日)18:00 7月9日(周一)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