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08年,除了每周末的休息日外,主要法定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其中元旦、清明节、国际劳动节、中秋节将放假3天,国庆节和春节将放假7天,假日总天数达到26天。
元旦: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
春节:2月6日-12日
清明节:4月4日-6日
国际劳动节:5月1日-3日
端午节:6月7日-9日
中秋节:9月13日-15日
国庆节:9月29日-10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