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津市在不断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1月10日下午,市政府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各有关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多项新措施。
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津渡参加了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工商局、财政局、卫生局等19个部门分别公布了各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涉及放开经营领域、实现市场公平准入、加大财税和融资支持力度、培育大型企业集团等多个方面。去年9月25号,我市发布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20条意见”,此次公布的各项政策正是对“20条意见”的具体落实。
市工商局:放开经营领域放宽准入条件
新政策的出台,可以说是为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构筑了更加完善的外部环境。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看,有哪些新政策最值得关注。
记者: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是开办民营企业的第一道程序,在此次公布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当中,市工商局就提出今后将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进一步放开民营经济的经营领域,也就是说,只要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行业,民营企业都可以申请进入。
市工商局表示,今后将支持民营企业进入高新技术、清洁能源、重大装备制造等产业,支持自然人与企业法人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公司和股权基金管理公司;同时放开汽车租赁经营,凡是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从事。而这些行业,此前都是不允许民营企业涉足的。
(采访)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海福:我们就是要贯彻准入公平的原则,为企业在更大范围内的经营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舞台。
在放开经营领域的同时,工商部门还同时放宽了准入条件,按照新的规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内资企业,可以不核定具体的经营范围;企业从事无需行政审批的项目,可以不受经营范围的限制等。另外为鼓励自主创业,今后我市将实行“一照全市通行的制度”,企业凭营业执照可以在本市注册地以外的其他区县从事经营。
(采访)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海福:放宽准入条件,这样就能够有更多的企业进入市场,扩大市场主体,这是市场要素,税收来源,从而促进天津经济的发展。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政策
当天共有19个部门公布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除了工商局以外,市财政局规定,为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今后凡进入全国企业500强或者民企排序前500名的,将按照企业当年各项税收总额的1%给予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市政府将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规定,各银行机构要积极发展面向民营企业的贷款零售业务,对能够提供足值、有效抵押的民营企业,可以采取循环贷款的方法。另外市政府还决定,取消或停收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3个项目的收费标准,同时清理整顿乱收费。这一系列“掷地有声”的政策将助推民营企业在我市的经济发展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