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天津市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为此,本市研究制定了第二批金融改革创新20项重点工作。
这20项重点工作包括,支持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推动期货业;发展融资租赁业,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中小企业融资,以及搞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等内容。
近年来,滨海新区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目前,在新区注册的中小股权私募基金和管理公司已近200家。此外,首家全国性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首支华侨基金也都先后落户于此。去年,滨海新区金融业实现增加值62.05亿元,增长18%。到2010年,本市金融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将由6.1%提高到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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