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侯耀华的涉嫌代言虚假广告的事件,也是颇为引人关注。11月6号,在侯耀华的新浪博客中,出现了一封公开信,就代言虚假广告一事,正式向公众道歉。
在博客中,侯耀华表示,这些广告大约是在3至6年前拍摄的。由于自己当时确实不知道当时的规定,也未能精确核实有关文书和内容就参与了拍摄,对此产生的影响深表遗憾和歉意,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记者联系侯耀华后,他确认了公开信的真实性,并主动提出由其代理律师代为接受采访。
(电话采访)侯耀华代理律师刘峰:为了给大家一个交待,也为了公众人物的形象,不至于再产生更大的信任危机,他决定发了这封公开信。依照法律规定,如果确实有消费者受到伤害,我们当然要承担责任。 |